【新唐人2012年4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9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國防部執行「博愛分案」新建大樓工程,督導不良,軍備局管理不善,種下敗因,截至目前,工程延宕4年,經費增加約新台幣50億元,今天通過糾正國防部。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周陽山、陳永祥、馬秀如提案,糾正國防部。
陳永祥指出,國防部在大直、代號「博愛分案」的新建大樓工程,民國93年1月動工,原本預計97年1月完工,但截至目前為止,工程已延宕約4年,經費增加約50億元,究竟哪天可以完工搬入新大樓,不得而知。
陳永祥表示,博愛分案執行問題包括國防部輕易變更建築設計、隨意增加工程項目,工程單位人力及能力嚴重不足。他說,國防部對於重大工程,應該是以「作戰」的態度面對,不是隨便派3、5個人就執行。
他說,新大樓的機電工程部分,榮電公司93年以7.9折超低價得標,與底價相差約4.5億元,不過,榮電財務不健全由來已久,榮電從97年7月起因財務問題,出工率低,博愛分案的營建管理單位前後8次建議「終止契約」,但國防部堅持「繼續履約」。
陳永祥說,後來榮電公司因財務問題導致完工期限一再跳票,最後主動提出終止契約,不過,博愛分案的工程已大幅延宕,國防部有縱容榮電之嫌,反受其害。對於此案,國防部督導不良,軍備局管理不善,種下敗因。
對於媒體追問,此案是否涉及弊端,查案監委馬秀如說,此案算是「無效率」的案子,但是離弊案還有一段距離。
另外,糾正案文也點出,電磁脈衝防護攸關電子戰的成敗,國防部91年間核定將此設計納入「博愛分案」工程主體大樓規劃需求,但95年卻以總經費超出預算為由中途停止,導致鋼筋等電位搭接測試未全部完成,博愛大樓欠缺電磁脈衝的有效防護功能,也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