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9日電)醫護理人員超時工作,出現「血汗醫院」現象。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說,勞委會將成立平台研議醫師納勞基法。實習醫師過勞問題,也應從受教權益來保障,不應被視為廉價勞工。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去年檢討勞動基準法第84之1條責任制,確定「醫療保健服務業」分2階段回歸正常工時:除急診室、加護病房等緊急部門醫事及技術人員,到民國103年排除責任制以外,其餘如放射線診療部、檢驗部、血庫等醫事及技術人員,於今年3月底,已回歸勞基法一般工時規定。
勞委會主任委員王如玄今天表示,勞委會針對護士的權益保障,已做上述全盤妥適安排,「至於護病比例失衡問題,是衛生署主管業務,衛生署近期也在處理中。」
王如玄說,保障醫師勞動權益是必然的,各界也關注醫師過勞死問題,「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部分,勞委會正在研擬當中,相關單位也有初步共識,但立法技術上仍須進一步討論,例如住院醫師定義,在各大小醫院診所定義不同,勞委會儘快建立平台,與衛生署討論相關細節」。
至於實習醫師過勞死頻傳問題,王如玄說,包括建教生、技術生甚至實習醫師,到職場實習的權益保障,立足觀點不應是勞動權益,而應從受教權益做更嚴格的保障,「釜底抽薪之計不是把他們當成受僱勞工、廉價勞工來看待,而應從學生學習的受教權益來規範,才是正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