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8日電)護理人員超時工作,國內出現「血汗醫院」現象。監察院昨天通過糾正行政院、衛生署及勞委會。勞委會今天表示,會針對糾正文內容,加強勞動檢查,確實檢討相關規範。
監察院昨天糾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近4年對醫院實施勞動條件檢查,未能深切檢討;也未妥為訂定醫療保健服務業人員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之場所及人員之備查原則,致『備查』流於形式」。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陳慧玲說明,勞委會從民國97年開始,每年針對醫療院所實施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對於個案申訴,交由各勞動檢查機構查處,若有違反勞動相關法規情事,除依法處罰外並責其改善,以維勞工權益。
勞委會在去年已多次邀集相關機關及勞雇團體,檢討勞基法第84之1條責任制,確定「醫療保健服務業」分2階段回歸正常工時:除急診室、加護病房等緊急部門醫事及技術人員,到民國103年排除責任制以外,其餘工作者在今年3月30日起,就已回歸勞基法一般工時規定。
陳慧玲補充,違反工時相關規定者,可處罰新台幣2萬元到30萬元,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另可依違反情節,按比例原則給予適當裁處,並將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未改善者亦可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