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17日電)台灣旅客赴土耳其觀光、商旅逐年增加,駐台北土耳其貿易辦事處今天表示,近期已修改外國人短期停留規定,台灣民眾赴土耳其觀光,最多可停留9個月。
台灣民眾申請土耳其觀光簽證,原本是3個月效期內單次入境可停留1個月。
土耳其貿易辦事處答覆中央社記者詢問時表示,規定修改後,台灣民眾可申請6個月效期、單次入境可停留3個月的簽證。
根據土耳其外交部於4月2日通知土耳其駐台辦事處的公文,自今年2月起,已修改外國人在土耳其的短期停留規定,以觀光為目的的外國人可停留90天。
根據公文,在180天有效簽證期限內,外國人停留90天期滿後,還可在土耳其境內所在地的省政府申請延長6個月效期的居留證,也就是說,以觀光為目的到土耳其的外國人,最多可合法停留9個月。
至於一般單次入境簽證費,仍維持新台幣1820元。
此外,根據土耳其辦事處資料,近年台灣旅客赴土耳其人數逐年增加,從2009年的1萬1028人次、2010年的1萬5709人次,到去年1萬688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