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廣:境外媒體採訪報導之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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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4月10日訊】作者按:《參選紀實》即將在香港出版,現摘錄部分文字和圖片,先行網上發表,基本按書上的排列,現在發表第二章臺灣央廣等的採訪報導,臺灣的選舉經驗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臺灣央廣再訪孫文廣討論選舉無效

2011年12月22日

(按:楊憲宏(臺灣中央廣播電臺著名主持人2011年12月13日電話訪問山東大學退休教授孫文廣,14日播出錄音,現在整理出來,供參考)

楊憲宏(臺灣中央廣播電臺著名主持人,下稱楊):今天《焦點訪談》訪問的是山東大學退休教授孫文廣先生,在前不久的節目裏我們曾經訪問了孫文廣教授,介紹了他參選山東大學人大代表的想法和在當局重重障礙之下如何推展競選活動的。12月12號投票日終於來了,學校的公安和國保組成的監控人員竟然把他軟禁在家裏不讓他出門,這說起來真是可笑。

基層人大代表的選舉是目前中國公民政治參與的唯一管道,雖然有不少選民認為這樣的選舉就是走過場,許多人甚至從來不投票。但還是有不少人認為參選或是當選還是會起到一點監督政府的作用,因此儘管在重重困難之中,各地還是有不少獨立候選人鍥而不捨地投入選舉中。在這之前,我們已經為大家介紹了非常多的地方獨立參選人投入選舉之後,受到騷擾、監控、軟禁、毆打、綁架、傳喚、拘留甚至被逮捕等等打壓。在選舉中,各種政府違法的現象層出不窮。這次孫文廣教授的參選也不例外,宣傳展板被破壞,孫教授也被阻止進入校區做競選宣傳,當局動用十多個人24小時監控他,在投票日前夕甚至對他抄家,威脅、阻止孫文廣的支持者等等。

令人好笑的是,12月12日投票這一天,孫文廣教授被困在家中,不准出門。投票當天學校組織十多個人帶著六七個攝像記者來到孫文廣家,要他(在家中)投票。這次投票結果怎樣呢?孫文廣教授已經77雖,面對這樣一個老人的參選,當局有必要如臨大敵如此對付他嗎?通過今天的節目我們再次打電話到山東大學請教孫文廣教授,來談談他最新的處境和狀況。我們現在進行《焦點訪談》。

楊:這裏是中央廣播電臺《臺灣今夜•為人民服務——楊憲宏時間》,進行的是《焦點訪談》的單元,我是楊憲宏,我今天要訪問的是在中國山東大學退休的教授孫文廣老師。

孫文廣老師,請問你在電話線上了嗎?

孫:在。

投票日我被困在家中

楊:謝謝孫老師接受我們的訪談,12月12號山東大學已經舉行人大代表選舉的投票,那投票的情況到底是怎樣的呢?我們聽說你被困在家裏,不能出門,好像聽說投票櫃還送到你家來,有這種事嗎?

孫:是的,完全是事實。

楊:情況是如何?

孫:情況是這樣,12 月12號是投票日,我早早出門,準備先到學校的餐廳吃飯,吃完飯再到投票點,我下樓的時候大概是七點四十吧。大門裏邊站著大約五六個國保、公安人員,都是年輕的,不讓我出門,我說我去吃飯,吃飯也不行,我使勁往前沖,那個門稍微開了一點縫,就發現門外面有四個國保,左邊兩個、右邊兩個。

楊:都是國保。

孫:加起來大概將近十個人吧,就在門這個地方阻攔我,再往外一看呢,十多米以外,在馬路對面,幾乎一字排開,加起來二十多個了。後來知道他們來了很多車,就是堵著不讓出去。我一個77歲的老人,沒有辦法和這些小夥子相爭,我就問,為什麼不讓出去,他們不講話。

楊:不講話?

孫:不講話,有的說你年紀大了,回去休息吧,我就在門廳裏被他們阻攔到中午。

楊:一直到中午?

孫:是的,後來呢,我在廳裏走來走去,電梯裏有人上去下來。我就跟他們說:不讓我出去,侵犯我的人身自由,很多人都看見了。後來我就想還不如給大家發一點宣傳材料,這是個蠻好的機會,但讓他們(公安)看見是不行的。所以我就進電梯,一會上去一會下來,(在電梯中)給他們講一點情況、發一點資料,有的人很同情,有的冷淡。一上午就過去了,中午回自己家吃飯,下午繼續是這樣。

票箱抱到家門口,我拒絕投票

下午大概三點左右,我坐在家裏,突然有人敲門,我出來一看,是我們管理學院裏的一個工作人員,黨委的工作人員,抱著一個大票箱,說“孫老師,請你投票”,我說你怎麼到我家門來叫我投票呢?

楊:票箱拿到你家來了?

孫:拿到我家來了,對。

楊:那是誰?就是原來投票點的人?

孫:就是他(黨委)的工作人員嘛(選務人員)。

楊:他們來了幾個人?

孫:好像抱票箱的就他一個,管理學院的就他一個,他的背後大概有五六個人,拿著攝像機在攝像。

楊:這些人是什麼身份?

孫:其中有一個我認識,是公安的,學校公安處的,其他的我都不認識,不像管理學院的。我跟他們說,這個票我不能投,投票是無記名投票,法律規定的,保護個人隱私,我現在寫選票你們都看見了,後面的攝像機都照下來了,還有隱私嗎?怎麼叫無記名投票呢?誰都知道我投給誰了。這個做法是非法的,我拒絕投票,我要去(投票所)投票。

楊:對啊,就到那個投開票所。

孫:我要去,他們就說不能去,理論起來沒有道理了,是吧?後來我就說你把選票給我,他就把選票給了我,還有一個選民證也給了我,選票上非常非常簡單,就是五個人的名字,沒有性別,沒有年齡,沒有黨派,就這麼一個選票。

楊:五個名字,沒有照片?

孫:沒有照片,沒有年齡,沒有男女,什麼都沒有,就是這五個名字。

楊:有黨別什麼的嗎?

孫:沒有。

楊:那有編號嗎,一二三四五?

孫:沒有。

楊:也沒有,也沒編號?

孫:沒有編號。這個選票現在就在我手裏啊,我現在把它拿來了,將來我照了照片發出去。

楊:選票你沒有還他啊?

孫:給了我,結果沒有投,他不讓我到投開票點去。

楊:他們就給了你一張選票,然後走了?

孫:走了。

楊:那他也沒有把這一張空白的選票,不管你投沒投,有沒有收回去?

孫:沒有。

楊:這個在臺灣是不可以的。

孫:哦,是嗎?

臺灣選票丟一張可能就是無效選舉

楊:臺灣選票發出多少張就要收回多少張,你發五百張就要收五百張回來。少一張都不可以,少一張這個投開票所就慘了,這個投開票所的票數可能會被宣告無效,除非能證明有人偷走選票。偷走的選票還是要追回來,如果有人汙損選票,當場撕破,撕破的那張還是要拿回來。臺灣的選票發出多少張要收回多少張,一旦發出的張數跟收回的張數不同,或是說一張不見了你也無所謂,那就代表選票是可多可少,可有可無,就變成票櫃裏頭的票是不可查證、不可相信的。你們有選舉人名冊嗎?

孫:有的。

楊:那你在拿走選票之後有蓋章嗎,或是說有簽名嗎?

孫:沒有,沒有蓋章。

楊:啊,那這個選舉人名冊拿來幹嘛?

孫:就是啊,他就給我了,我就拿起來了。

楊:那他有一個選舉人名冊不是嗎,有一本名冊。

孫:可能還不一定有呢,貼出來一個選民榜。

楊:那這樣的話,有多少選票就沒人知道了。

孫:那是的。

臺灣開票前票櫃是不可以動的

楊:臺灣的情況是你到投開票所去,票櫃是不可以動的,動了以後大家就反對,票櫃只要離開投開票所大家就會反對,因為這樣就表示主持投票的人可能會做票。投開票所不能停電,如果亮了又暗了的話,也慘了,那一定是想投塞選票進去,做假。這個在過去臺灣專制獨裁時代是發生過的,就是每逢投票必停電,所以我們很有經驗。

我們在領取選票的時候會有一本造冊,這個造冊就是記錄你是誰、年齡什麼的,你拿著你的身份證去,然後你給他對一下,你還要拿一個印章去。印章蓋在你的選舉人名冊名字上面,給你蓋個章,給你一張選票,過去還會在你的身份證上蓋個戳,說明你投過票如果你沒有帶章就要留一個手印,所有的程式都要非常仔細,因為只要一個程式不對就完了。進到投開票所裏頭他就有一個印記,一個你要投給誰的圓印記,你要在你投的人上面的空格蓋一個章。

臺灣的選票是沒有說你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上去的,我們沒有那一格。反正你要參選的話,參選的資格很簡單,只要參選了上面就會印你的名字,就會有號數,因為他要抽籤。你像你有五個人嘛,甚至於你要參選,他竟然沒有把你印上去,就是會有第六格。那一般臺灣就是說要抽籤,你是第幾號,因為第幾號比較容易宣傳。到了最後選舉的時候,大多數不是認名字,而是記號數。比如說這一次總統選舉,蔡英文抽到了一號,馬英九抽到了二號,宋楚瑜抽到了三號,所以他們一出來都會比手勢。有些老人了,對一些字認起來不方便,號數他比較容易認,投二號,投三號,投一號,就這樣子。到最後你就會看到臺灣的大街小巷上到處都是號碼,一、二、三,然後大家就開始記名了,誰是幾號,打開選票後對一下號碼上的名字,就蓋章了。臺灣是這樣,所以你剛剛講的那個程式,我覺得基層選舉這樣辦是很不切實的,非常不切實。知道什麼時候公佈結果嗎?

孫:不知道,上一次是隔了四天以後。

楊:孫教授你估計一下你們這個選區有多少選舉人,就是投票人。

孫:投票人大概是一萬多吧。

楊:一萬多,那很少啊。

孫:是的。

楊:開票大概一個多小時吧。

孫:是的。

楊:那他不能當天開完就公佈嗎?

孫:沒有。

楊:沒有當場開票?

孫:沒有,沒有開票。今天(12月13日)一早我就寫了一封信,給山東大學黨委書記,我跟他說,建議他馬上開票。因為票運到另外的地方夜長夢多,會出現作弊的現象,我希望他能夠主持正義,馬上開票,而且公佈在什麼地方開票,人們可以去監督這個開票。我拿著這封信去找,到他辦公室等了半個小時,他不見面,後來說上午不來了,我只好退出(信交給秘書)。

選務工作違憲違法,選舉應該無效

現在有一個問題,這次選舉中存在著許多違憲違法的事例,其中一個是當局規定男的候選人必須是(中共)黨員,把很多非黨員都排斥到外面去了,是違反憲法的,憲法規定男女平等。違法的地方太多了,比如說,有人來聽了我的演講,回去就受到警告,黨委找去談話,問:“你還想畢業嗎?你還想考研嗎?”另外就是我的朋友,到山東大學來幫我助選,有十幾個人,第一天來了他們(公安)就攝像,馬上去查,每一個人住在哪里、叫什麼名字,全查出來了。以後公安到他家裏去談話,說:再去支持孫文廣就要勞教,很多威脅,最後這十幾個人幾乎都進不來了(公安在山大門口堵住)。到這個程度,這都是違反法律的,因為有部法律規定選舉中不能採取威脅的手段干擾選舉,如果有了,就要判三年以下徒刑,這都是明確規定的。

楊:這個法叫什麼名字,叫選舉報名法嗎,還是……?

孫:不是,它叫選舉法(還有刑法)。

楊:選舉法叫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適用一個類型的選舉嗎?

孫:不是,它這裏面包括很多了,包括區縣的選舉還包括市里的選舉,有一些規定在裏頭,其中有一條非常明確,就是違法的話要判刑的。現在既然有這麼一些現象,大量、普遍的現象,我們就認為這個選舉是無效的,就得打官司了。打官司前首先我們要取證,有些證據大家都知道的,很容易取,比如要男的(候選人)是黨員。還有一些是個別的,他們在後面做一些動作啊,這個我們要去取證,比較難,因為大家都害怕,我把名字寫上做證,會不會開除我啊。

這類選舉舞弊,後面要告發,爭取重新選舉,在臺灣是一個什麼狀況,能不能請你介紹下?

選舉公務機關違法,“選舉無效”

楊:臺灣的情況,我們總共有三種情形跟選舉有關,但這個都是不涉暴力的,涉及暴力的話那還有刑法,就是不涉暴力,各種情形有三個。

第一個就是“選舉無效“,選舉無效指的是辦理選舉的有關機關在選舉的案子上面,選票不符合或是他執行投票的過程中有不符合法律的情況,整個選舉宣告無效,就是你開票也沒用,因為是整個選舉無效。

第二個叫“當選無效”,通常就是被抓到當場買票,就是某個候選人去買票,用威脅的方法或是各種方法,妨礙到了整個選舉的公平性,經過法官宣判,當選無效。國民黨的候選人在過去一兩年被判當選無效的,大多數是被抓到賄選、賄票。所以前兩年臺灣有很多地方舉行立法委員的補選,大概有六個地方,都是因為當選的國民黨立委被法院宣告當選無效,因為他賄選、買票,被取消當選資格甚至要吃官司,抓關起來。

所以孫教授你聽懂我講的這兩個的不一樣了嗎?選舉公務機關的違法叫“選舉無效”,參選人的違法叫“當選無效”。這是兩個不同的官司,在過去的情形裏常會同時被起訴。有時候是比較混合型的,都會被起訴的,當選無效最主要的就是有證據證明這個選票裏面有問題,要求法官、法院或是檢察官查封選票,查封選票以後要清點選票。我剛講臺灣如果少一張選票,或者選票多了,選舉無效。

所以你說你手上有一張選票,我第一個反應就是說這次選舉無效了,選票必須查證。在臺灣起訴了以後,由地方檢察官查封選票,查封以後又要查驗,一張一張一張地拿出來看,一張一張地清點,數位要對,所有記載能被驗證。可是我現在聽起來如果選舉名冊並沒有蓋章沒有核實,他發出選票,這種選舉當然無效了,因為就表示他不核實這個數字,那選票就隨便他做假了。

票箱在開票前離開投開票所,“選舉無效“

中國的情況跟臺灣不太一樣,選票的票箱還可以動來動去,在臺灣是不可以的,只要票箱被看出曾經離開過,在開票之前離開過投開票所,“選舉無效“,那是絕對選舉無效。剛剛我聽你講的過程,我的看法是你們的選舉根本就是無效的,以臺灣的法律講就是如此。孫老師我聽起來的話,不曉得選務單位如何核實發出的選票跟收回的選票,那不是給自己很多做票空間嗎?那就是假的嘛,投票根本就是假的。

臺灣還有一個規定,選舉前一天選務單位領走多少選票,這個數字也是重要的。總共發出多少選票,收回多少選票,還剩餘多少空白票,數字統統要對,一個數字不對,選舉無效,所以他們都很緊張。如果有人沒有投下去,員警馬上就到,問你的選票呢,他說我想拿回家作紀念,不可以,沒有拿回家做紀念這回事,你只要拿了選票就要投進票櫃。你可以投空白票、棄權票、汙損選票,把選票上面搞得亂七八糟,都可以,可是不准把它撕破,撕破要吃官司,也不可以帶走,反正你進去,選票一定要做了處理才能出來。因為對他們來說少你一票,他們整個投開票所就就完了。選務人員任務重大,選票差一張就是選舉無效,選舉無效以後他們是否接受選舉無效的行政處分或是有沒有過失,這都要接受調查。至於這種所謂的投票之後沒有馬上開票,在臺灣那是絕對百分之百的選舉無效。

“意圖使人不當選”

你遭遇的情況,在臺灣有一個罪名叫做“意圖使人不當選”。也就是說一些人不准你去做宣傳,威脅你,到法庭去,“意圖使人不當選”這個罪名就成立了,是要坐牢的。

孫:意圖使人不當選,那麼這個東西比較空泛吧。

楊:如果你侮辱他、罵他,用不實的傳言侮辱他,就是意圖使人不當選。我給你舉個例子你就知道這有多嚴重,宋楚瑜出來參選,藍營的立委在地方告訴大家說,你投給宋楚瑜就是投給蔡英文,或是說你投了宋楚瑜就是投了廢票,宋先生馬上在公開場合說,這是意圖使人不當選,要告你,對方馬上就住嘴了。

孫:有人在背後造謠,說孫文廣的女兒是“藏獨”等等,就是觸犯了這種罪名。

楊:是,這就是意圖使人不當選,這個不是誹謗罪,是意圖使人不當選,你剛遇到的都是意圖使人不當選,在臺灣這是重罪。

孫:哦,好的。

楊:謝謝孫文廣老師來談談你的經驗,謝謝,再見。

2011年12月22日孫文廣整理于山東大學

2011年11月、12月

──轉自《希望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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