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呼籲新華社為自己造謠傳謠違法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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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4月3日訊】(新唐人記者綜合報導)4月2日新華網又發表署名石一的文章“要堅決對謠言跟風者說不”,為配合權力方抓捕普通民眾,壓製網絡信息提供理由。有網友稱,“CCAV天天在造謠,“休假式治療”算不算謠言? 《博訊》3日發表文章呼籲新華社應為自己的造謠、傳謠、違法等行為進行辯解。

這篇署名為清流浦的文章“請新華社為自己造謠、傳謠、違法辯解”說,近期有關部門公佈了對網上謠言的查處,並稱對在網上編造謠言的6人被拘留,16家傳播謠言的網站被關閉。對新浪和騰訊微博被嚴肅批評,而新華網的文章“要堅決對謠言跟風者說不”(以下簡稱“謠言跟風”)說“跟風傳謠不可取。造謠違法,傳謠同樣違法。”

清流浦的文章稱,說“傳謠違法”的法律根據是什麼? “謠言跟風”作者濫用違法恐嚇信息傳播涉嫌違法。自粉碎“四人幫”後,人們千呼萬喚“新聞法”,但國家就是不出新聞法,現在來給信息傳播扣“造謠、傳謠違法”的帽子,是誰違法? !不為者違法。

文章還稱“謠言跟風”一文混淆了兩個概念:謠言與不確定信息。當一條信息不確定之前,如何能定性為“謠言”。否則天下大亂,人人都可能成為“謠言者”。 “謠言跟風”說他人謠言,依據只是自以為是,其實,“謠言跟風”作者石一有什麼依據證明自己說的話不是“謠言”? !交流不確定信息無罪,以傳播不確定信息抓人犯法。

文章還列舉了新華社應該被追究的三項責任:

1、在不確定重要信息傳播期間,新華社不及時發布真實可靠信息,導致不確定信息流傳,應該承擔失職責任。

2、新華社要為國家信息真實性和公信力喪失承擔責任。遠的不說,新華社在1960年大饑荒時期大量發布虛假信息,在文革中積極配合“四人幫”製造冤假錯案,在四五運動、六四血案中說假話,做虛假報導;每次中國發生重大事件時期都扮演權貴壓制信息的打手,使國家信息機構傳播可信度降至為零;如今搞到連官僚們都不信新華社。

3、新華社要對國家信息機構使用文痞負責。新華社在文革後依然使用姚文元式的文痞、打手,使用文革思維和語言,推行封建意識形態,遮掩國家真實信息和大量事實真相。

文章稱,“謠言跟風”一文證明新華社依然是從屬於專制者的專制工具。新華社惡習不改,網絡信息傳播就是國民對抗信息封鎖的有效武器。

網友熱議:“休假式治療”算不算謠言?

吉林長春譚樺表示,“休假式治療”算不算謠言?如果算,應該抹誰的脖子?亮劍時一定要知己更要知彼!

山東青島的“過客”表示,你不但揮舞拳頭,還要掌管並掌摑別人的嘴,互聯網時代你可以一時蒙蔽一些人,但不能時時欺瞞所有人。物極必反,只有那些被侮辱和損害的人積極亮劍,你才能畏懼?

廣東民眾黃超超表示,就因為你們偷偷摸摸才滋生出造謠。如果你們都能打開天窗說亮話,誰還會去猜疑?

河南的劉明國表示,網友們只是說說,至於惡劣影響?什麼影響?影響哪位官員的升遷了?這麼遷怒於網友?人民網如此,網友誰信服?人民網所說的謠言是如何證實的?當年“浮誇風”是誰報導的?

民眾“笑熬糨糊”表示,與其疲於奔命地四處闢謠,不如躬身自省執政能力,謠言如贅肉,謊言卻是毒瘤。

小名博:【新華社造謠為什麼不懲處?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2003.6.1,新華社《三峽大壩固若金湯,可以抵擋萬年一遇洪水》;2007.5.8,新華社《三峽大壩今年起可防千年一遇洪水》; 2008.10.21新華網《三峽大壩可抵禦百年一遇特大洪水》;2010.7.20.,央視網“三峽蓄洪能力有限,勿把希望全寄託在大壩上”。

人民之眼:心花同仁情何以堪,呵呵//@TT-Tina:憑什麼只堵我們的嘴?新華社是專業騙子,造謠傳謠,趕緊關閉了吧!

九月不戒:因為謠言而不能評論,真是搞笑!新華社,人民日報等喉舌單位才是最大且堂而皇之的造謠,傳謠的愚民基地,為什麼不管他們?前有畝產萬斤,今有休假式治療,as always國內形勢一片大好,海外水深火熱。

湖南的老唐表示,翻翻六十年來的報紙,不知到底是誰造謠多且影響深?

民眾“隨緣而來”表示,中共才是最無恥的造謠者,我們都亮劍斬紅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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