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30日訊】被大陸媒體稱為「世紀大案」福建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29日在廈門中級法院出庭受審,這是賴昌星自去年12底被中共稱該案已偵結後的開庭受審;這起表面上看似經濟的犯罪實際上更牽扯了中共高層人物,及兩岸三地官員、藝人以及情報部門一共數百人,分析指,此案的唯一變數是,賴案在審查期間是否會還牽出中共重量級人物?備受關註。
29日微博上網民都在熱議賴昌星,當天在廈門中級法院出庭受審,但中國大陸媒體的報導並未提及。
之前中共喉舌放出消息:96年至99年,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在廈門關區大肆走私香煙、汽車、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種設備及其他貨物,賴昌星本人或指使、授意他人向數10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涉案金額巨大。消息稱,賴昌星本人及其他的犯罪集團骨幹成員對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聯合新聞網分析,而此案的唯一變數是,賴案在審查期間是否會還牽出中共重量級人物?
據悉,賴昌星出事時,福建省省長是陳明義。而且涉及到一批中央及地方官員,以及福建省多宗經濟案件。由於案件中涉及到當時從福建政壇先後走出的賈慶林、賀國強、習近平等三位現今的政治局常委,備受關註。
政治評論家伍凡認為,賴昌星的調查趕在2011年年底偵結,未來走向如何,牽動著中南海的團派、太子黨、江系等勢力的互相拉鋸,就在明年3月十八大前,中共權鬥如何浮現檯面,賴昌星案或許可見端倪。
當時有評論指出:賴昌星這個敏感的人在一個敏感的時期(十八大召開前一年)被遣返回國,註定會引起各種猜測。有人在微博上通報,賴回國前後幾天「北京非常緊張,有些地方據說已戒嚴了,劍拔弩張」。
去年12月底賴昌星案件已偵結
去年7月23日賴昌星被引渡回國,關押在廈門市第二看守所。
去年12月30日,中共官方媒體新華社報導說,賴昌星已經對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該案也依法偵查終結。按照中共從加拿大引渡賴昌星時的「不判死刑」的承諾,賴昌星應該免於一死。
臺媒揶揄,廈門司法檢察系統官員展示出「驚人效率」,短短幾個月案件已偵結,比其他任何大案要案都快,可見中共希望這個案件盡快結束。
曾代表賴昌星的加拿大律師馬塔斯(David Matas)就此案的「驚人效率」指出,案件發展完全在他的預期內。他認為,有關報道指賴昌星認罪是在「演戲」,並不是賴昌星自願認罪。
他不相信中共當局會真正就案件展開調查,他認為,當局會按照編好劇本演戲。但會讓賴昌星的認罪形式合法。
他還猜測,賴昌星在中國的代表律師可能會按共產黨的要求指示去行事,賴昌星本人意願並不起作用。
賴昌星在1999年帶妻兒逃往加拿大,提出難民申請,中共十多年來一直要求加拿大政府遣送他回國受審,但直到去年才被遣送回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