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美女幺寧 重慶雷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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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3月20日訊】重慶唱紅打黑運動中,除了薄熙來,湧現出了兩位知名人士。一位是王立軍,一位是美女檢察官幺寧。

現在,薄熙來離開了重慶,前途不被看好;王立軍身陷囹圄,命懸一線。剩下了幺寧。曾經紅極一時的幺寧,你還好麼?

華龍網、百度2010年這樣介紹幺寧的信息:

幺寧,女,32歲,漢族,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學歷,二級檢察官,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公訴一處副處長。

該同志在重慶市「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表現突出。她帶領全處辦理涉黑案件9件共305人,佔全市「打黑除惡」案件總數近一半。成功主辦謝才萍等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李莊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案,文強等人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等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2010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重慶市人民衛士」稱號。

最早知道幺寧,媒體上說幺寧是一位辦案高手,業務能力出色。看過幺寧的照片,美女啊。印象深刻。

不久,幺寧再次名聲大噪。那是在審判李莊的法庭上。

李莊偽證案開庭最後時刻,公訴人幺寧說:「這樣一個人,到重慶來,以辦案為名,住著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著免費嫖宿……。」

我們知道,嫖娼在我國只是一個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法庭正在審理的是李莊的「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不管李莊是否嫖娼,與正在審理的案件一點關係沒有。幺寧在這麼一個莊嚴的場合說出此話,輕則侵害了李莊的名譽權,重則構成犯罪。

幺寧的公訴詞讓法律界為之一驚。可以說,全國的法律工作者都聽到了讓法律、國家蒙羞的幺寧雷語。

事後,我們沒有看到幺寧的悔過,沒有看到領導對其批評或處分。

幺寧說雷語,並非只有這一次。幺寧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為做好謝才萍案的公訴工作,3名公訴人在今年8月15日便提前介入,進駐公安機關辦案組,引導偵查和證據收集。這個被告人多達22名、罪名多達9項的大案,不到一個月就偵查終結。由於提前介入打下良好基礎,麼寧等檢察官在正式受理審查起訴工作後僅7天,就向法院提起公訴。直到10月15日庭審完畢,他們才暫時鬆了口氣。從提前介入偵查開始,兩個月內,他們沒有休息過一個週末,每天都加班到晚上11點以後。

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刑事訴訟法對公、檢、法三家的制度設計就是相互監督,特別突出檢察院對公安和法院的監督。幺寧的公開談話,公然自爆違反法律。難怪人們把重慶的打黑說成「黑打」。

一個法律專業的在讀博士,不會不知道自己的話違反法律常識。但是,幺寧這麼胡說而不擔心受到責任追究,我相信,她或是直接受了上峰的旨意,或是在她的意識深處,選擇了忠誠於權貴、政治,而不是忠誠於法律。用今天官場上有深刻內涵的一個詞說:聽話。

這一點,幺寧就是重慶活著的雷鋒。雷鋒精神一個很重要的內涵就是:聽話。只要看看周恩來、朱德、林彪等人對學雷鋒的題詞便知。

幺寧在接受採訪時還說過,文強最大的危害性在於顛覆了公眾基本的價值判斷:堂堂的公安局常務副局長,與黑惡勢力勾結,危害人民。這樣的顛覆性危害是很大的。

不知她意識到沒有,她自己的所作所為,同樣是顛覆了公眾基本的價值判斷:堂堂的法學博士,放棄法律信仰,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誰「的摸樣。這樣的顛覆性危害是更大的。

我對幺寧的上述分析,是以事實為依據的。不像幺寧對李莊那樣罔顧事實、胡亂猜想。否則,幺寧年輕美貌而又身居高位,很容易讓人浮想聯翩。

今天,重慶又發生了很大變化。溫家寶說,本屆重慶市委市政府當好好反思。我想,不單單是重慶市委市政府需要反思,執政黨也要反思,國人也要反思。作為一個法律人,幺寧應捫心自問,你的所作所為對得起法律嗎?

文章來源:《博客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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