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咚:中國為什麼有這麼多小道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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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3月12日訊】兩會期間,根據慣例,每省都要舉行媒體開放日,其中有三位現任封疆大吏級別的高官受到有關個人政治前途的追問。這三個人中,一人以低調著稱,另外兩人都很高調,並被認為有「瑜亮心結」。坊間小道消息稱,他們有望在今秋中共十八大上成為新一屆最核心領導層的成員。不過,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來自重慶的高官的個人政治生涯或許正在遭遇致命的危機,因此也格外引發了輿論的高度興趣。

但面對記者的提問,他們無一不對此保持謹慎的姿態,或不置可否,或王顧左右,或直指其為「傳說」。也就是說,記者等於沒問,原本神秘莫測,現在還是一頭霧水,小道消息依然是小道消息,「傳說」依然是「傳說」。可以想見,隨著十八大的臨近,它們也將被傳得越來越厲害。因為人的好奇心總是很強的,越是朦朧幽約的事物,越是希望看她個真切,總要變著法兒滿足自己的內心驅動。

這也是中國特色的一種。「國情說」、「階段論」是中國特色說的兩大寶貝。小道消息或者傳說盛行,在互聯網的輿論擴張效應下,越發成為中國特色中十分鮮明的現象。而所謂「敏感」的事情更加容易成為小道消息傳說的對象。比如前不久的「王立軍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事件」,一開始是從小道消息傳出來的,再比如,兩會期間網上瘋傳一地方官員自殺事件,也是小道消息。而當下所有小道消息中,沒有比即將舉行的十八大上政治局常委有哪些人選更加令人關注和「揪心」的了。

小道消息之成為小道消息,有兩種可能。一是醜聞,不希望外界知道並對自身形象造成不利影響;二是秘事,不希望外界提前瞭解並參與其中。王立軍事件、地方官員自殺事件都屬於醜聞,因此有關方面盡力遮掩真相,避免為人所知。國家或者地方重要人事任免事項,則屬於政界「秘事」,唯恐民眾預聞其事,「干擾」其過程。這兩種事,都是公眾特別感興趣的,因此一旦小道消息流出,就有了廣泛傳播的土壤。而小道消息能夠從「密封的瓦罐」裡洩露出來,一般來說,有三種可能。一種可能是傳媒通過自己特有的方式和渠道,瞭解它們,並通過傳播媒介,讓更多的人知道;一種可能是當事人或者知情人出於某種原因透露了消息;一種可能是消息源故意洩露,以向公眾進行試探。對於那些成為「小道消息」的事情,如果不是為了主動以隱晦的方式向外界披露事實,那麼就會受到儘可能嚴密的封鎖,多數難以為公眾所知,只有漏網之魚,公眾才有可能一窺真容。

在新聞自由比較充分的國家,媒體當然可以充當公民良心的角色,千方百計瞭解公眾關心的事實真相,並公之於眾。但在我國,媒體並無此種功能和作用,而只作為宣傳和教化的工具存在,因此也不可能擔當其公民良心的使命,剖解事實,釋疑解惑。在此情況下,當權力者認為一些事不宜為大眾所知的時候,他就可以將那些事當作國家秘密掩藏起來,並據此要求當事人和知情人為之保密。媒體自誕生之日起,就在權力者和大眾之間發揮了「中介」作用,它的最大生存價值就是作為民眾的保護神,對權力進行監督,並在權力者作姦犯科、欺瞞大眾、侵犯公眾利益的時候,堅定地站在大眾和良知一邊,以自己特殊的方式,揭穿幕後的鬼蜮伎倆。我想那些媒體的創建者們至死也無法想像後世會出現出賣自己的靈魂,為權力者做幫兇和打手的不肖者。

失去媒體監督和制約的國家和社會,充滿了危險。本來媒體起到瞭解壓閥和緩衝器的作用,當它也被搬去的時候,那只有仰賴權力者的自覺。西方有句諺語,與其把人當作天使,不如把人當作魔鬼。用這句話來理解仰賴權力者的自覺,是多麼荒唐可笑。儘管如此,如果權力者以公民的代理人自居的話,那麼它就會自覺地為自己修建起預防的堤壩,也會建立必要的懲戒機制,防止權力失控的惡果,做到了這些,尚且不會令人完全失望。它們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權力的制衡和互相監督、信息的公開透明、公民的參與。權力者自身從體制上實現制衡,以達到相互監督和制約的目的,就建立了防止權力作惡的第一道堤壩。但是如果一切都在密室中進行的話,那麼還是難以擔保相互制衡的權力之間達成「密約」,相互妥協,分享好處,為此就要建立第二道堤壩,即信息的透明公開。只要保證權力者的所有應該公開的信息都透明化了,那麼就可以防止相互制衡的權力者為了自身的利益損害大眾的利益。在信息公開的前提下,如果公民無權參與政治過程,那麼就無法保障權力受到有效的制約和控制。

而小道消息大行其道的底蘊是媒體喪失了大眾保護神的功用,同時信息不公開透明,因此醜聞得以保密,密室政治主導了國家重要的人事任免事項,前者目的是為了「遮羞」,後者則是為了阻止權力者所希望的那些人之外的人,參與這一政治過程。由是,也讓那些原本可以盡情享受「日光浴」的事情變得敏感和神秘,進而使之娛樂化,公眾競相參與猜謎,除了被排除在外的不快感之外,也會對權力者越發失去信賴感,對國家的未來缺乏明確的方向感。

我們從公眾熱衷於猜測那些未來的國家主宰者可知,他們是多麼希望能夠在開始醞釀人選的時候就知道那些人是誰,多麼希望自己也能夠參與選擇和決定帶領這個國家實現人民的福祉的人。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了「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憲法》保障了中國公民有權知道自己的未來領導者是誰,他們是如何進入候選名單的,又是如何當選的,以及當選是否合法有效,全體公民都有權參與這整個過程,即使他們不能擁有直接通過選票決定國家領導者的權力,但他們的信息知情權是不可侵犯的。任何合法公民,都不應當被排除在其外。

這三位未來國家領導者的熱門人選在回答媒體提問時,都顯得溫文爾雅,甚至是幽默風趣的,他們的回答帶有某種機智的色彩,這也體現了他們作為資深政治人物的老練,我想他們拒絕對公眾的猜測作出明確的回應,個人低調雖然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恐怕還是由於某種約定俗成的東西,或者嚴格的禁令,使他們不能擅自提前透露正在醞釀之中的事情。

在民主體制下是絕不可能出現上述情況的。無論是成熟的民主體制國家,比如英美,還是新興的民主體制國家,比如俄羅斯,它們的最高領導人競選的過程都是透明公開的,從政黨進行黨內初選、確定候選人,到進入候選人名單的政客以各種方式竭盡全力獲取選民歡心,直到最終選出國家的領導者,民眾不僅對其全程情況瞭如指掌,而且親自參與競選過程。他們通過實際參與,對政治產生確定感、信賴感,可以實實在在地把握國家發展的方向,實實在在地履行自己的權利,實實在在地將國家發展的利益與自己的切身利益緊密統一起來。

作為一個開放的國家,一個向現代文明過渡的國家,中國的落後的政治習慣該改改了,如果是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那麼它們明顯不合法、不合理,就應當廢除;如果是約定俗成的東西,就更應當打破陳規陋習,讓中國公民也能享受現代政治,擁有政治知情權、參與權,真正「當家作主」,可以從官方和媒體的正當渠道瞭解一切應該知道的事情和真相,而不必從小道得悉八卦式的政治新聞,如是,則是對嚴肅政治的一種褻瀆,也是對公民權利的漠視,更是對《憲法》關於「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背叛。

文章來源:《博客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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