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6日訊】北京購買菜刀實行實名制,這消息是1月28日上網的,隨即引出大量嘲諷、謾罵言論。同情、支持官方的網友,沒法說這是謠言,因為報導這消息的屬於「正規媒體」,出處也很清楚。對報導文字做技術分析,其新聞要素一樣都不缺,可知記者言之有據,不懼為此擔責。
此消息對評論作者來說非常扎眼。按說,論者一看到官方媒體的正式報導就據此提筆「開罵」,不會有什麼「文責」可擔承。儘管如此,我還是懷疑報導所提的這件事,隨時留意著,就等北京警方的回應。果然,警方回應還不慢,1月29日《北京晚報》報導,「北京警方回應菜刀實名制:管制刀具外無新規」。
為什麼我不相信「菜刀實名制」決策為真呢?制定、執行這種規定這太弱智了,若非太弱智則更不妙,那就是有一種大事情已經發生,把相關人士給整傻了。我不相信本出於善意,誠然,弱智的決策經常有,但我就不信相關領導層會弱智到如此地步。
多數網友相信北京警方具備此等弱智程度,這有些情緒化。我的經驗:當一件出自官方的決策或作品,被五歲孩子也認為是弱智的話,這決策或作品的真實性就不可靠了,至少,它不是出自領導同志之手。一般情況下,人皆曰蠢的決策,若無信息扭曲,則皆屬執行中的某種偏差所引起的誤解。
北京警方表示沒有菜刀實名制這回事,但這不是堂堂正正的闢謠。媒體並沒造謠,闢謠當然不對。報導說「北京大型商超和家居用品店相繼貼出通知,購買刀具實行『實名制』,須登記姓名、說明用途」;也說了「在小型五金店發現,顧客不用登記信息即可買刀」。北京警方承認這些事實,只是解釋或理解有所不同,故而也不能回擊「傳播謠言」的媒體。
大眾見到商家張貼通知要求他們實名買菜刀,只能想到這是商家在執行警察下達的命令,顧客問詢,商家也會告之這是在落實「上級精神」。沒有任何商家會主動地多此一舉,這一點不用懷疑。而警方給出的解釋是,「北京一些超市對菜刀也實行了購買實名制,可能是商家為了簡化管理,對所有刀具都一律實行購買實名制。但實際上,北京警方並未做出這一規定」。
按照公安部頒佈的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生活刀具中,西瓜刀「可能」屬於管制刀具範圍,「論律」當列入管制範圍的生活、生產刀具,其實僅少數幾樣。北京一批超市,竟然為「簡化管理」而對所有刀具一律實行了購買實名制,這實在是渾的可以。自找麻煩,與人不便,還蓄意歪曲警方的一片好意,誤導了媒體與公眾輿論,讓人們覺得警方對全民做有罪推定——這些超市的老闆,精神不太正常,是不是?
警方規定,「商家不能向行為異常、精神異常者以及未成年人銷售管制刀具,一經發現應立即報警」。哦,一旦碰巧有個賣刀資格,連精神病鑑定都會了,人員素質就立馬不是一般的高了。可是,即便我像個精神病患者,你賣刀的有精神病醫生的從業資格嗎?你向警察舉報我,我指你誹謗、侮辱,警察和賣刀的又該怎麼辦?
買菜刀,還要「說明用途」,這條要求也挺有才。或許,有些殺人案一到買菜刀階段就自動交代、自首了,成了殺人未遂案。我想,回答用途一定要說是「切菜」,要是說「剁肉」,不能被視為標準答案。含混啊,誰知道你剁的什麼肉!
美國人買槍,也要查個人情況,比如有無犯罪記錄、精神病史等,但不許賣槍的一方記錄個人信息。對買菜刀管制的比外國人買槍還嚴,好事還是壞事,為什麼有人認為有必要這樣嚴管中國人,這值得一問。
瀏覽大量網上留言,對菜刀實名製表示憤怒的網友並不多,多數網民就此娛樂一把,大家紛紛對維穩大計獻言。比如建議嚴管枕頭、鞋帶、絲襪、牙籤、易拉罐以及男女身上攜帶的「淫器」;建議每把菜刀都自帶GPS芯片,自動聯網以隨時學習「領導精神」;建議警察保管菜刀、煤氣罐等所有危險品;建議在人臉上印條形碼以便於登記;要求成立「便民刀具中心」,對剪刀、指甲刀、鉛筆刀、刮鬍刀、螺絲刀等所有的刀都實行實名制,就連那個叫「刀郎」的,也必須抓起來……
誤解太深,鄙視忒重。現在需要說明的是,一批超市理解警方指示有誤,執行過分了。決策不一定特別弱智,傳達可能有走樣,執行肯定大走樣。即便事實就是警察要求超市搞成了那樣的菜刀實名制,那也是下面的「土想法」影響了上級形象——應承認這種被現體制規定的、難免的常見現象。的確,弱智與混亂,不僅出自決策這個層面;雖然於國於民效果沒什麼不同,但屬於體制低端的配套的「執行弱智」,仍然不等於「決策弱智」,這也是體制的主要特徵之一。
文章來源:《公民》月刊 2012年2月號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