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荻:為什麼公有制必然失敗?

【新唐人2012年3月6日訊】近日,世界銀行行長佐利克先生來華訪問,並在世行中國報告《2030年的中國》發佈會上發表了講話。世行報告建議中國進一步推進市場化改革,對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進行私有化等。會上,佐利克先生遭到反對該報告的「獨立學者」杜建國的當面抗議。抗議者認為世行報告提出的私有化改革建議是「破壞中國經濟」的「毒藥」。

關於公有制的好壞、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是否應該私有化等問題,網上總是存在一些爭議,杜建國抗議佐利克就是這一爭議的體現。經濟學家茅於軾說,國有企業缺乏監督,公有制讓百姓餓肚子。但是也有人認為,國有企業和上市股份公司沒有什麼區別,股東既然能夠監督上市股份公司,民眾既然能夠監督民主政府,那麼只要有了民主制度,民眾自然也能監督國有企業。

持後一種觀點的人不懂得,上市股份公司的小股東監督公司方式與民眾監督政府的方式完全不同。上市股份公司的CEO不靠競選來獲得任命,小股東也不靠投票來把不合格的CEO趕下台。小股東「監督」上市股份公司的方式是用腳投票,出售手中的股份。如果一個公司的CEO做得不好,導致公司虧損,那麼就會有很多股東選擇售出手中的股份,這樣公司股價就會下跌,公司就有可能會被低價收購。而一旦公司被低價收購,公司管理層就會遭到清洗。公司CEO會儘量避免這種情況發生。與之不同的是,國有企業名義上歸全民所有,但是民眾無法出售自己所「擁有」的國企的股份,因此也就無法用監督上市股份公司的方式來監督國企。另一方面,如果國企把股份分給民眾,而且股東們能夠隨意出售和轉讓這些股票,那麼該國企就等於已經被私有化了。

那麼,在民主制度下,民眾能否用監督政府的方式來監督國有企業?筆者不知這種監督要如何進行,難道國企CEO也要由全民選舉產生,國企的決策也要由國會投票來決定?這種監督即使是可能的,恐怕也只能解決CEO貪污腐敗、損公肥私的問題,並不能解決企業如何營利的問題。

國有企業通常是不關心利潤的。一方面,國企可以向政府要撥款,也能夠更加容易地獲銀行貸款,因此沒必要努力通過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產品和服務來賺取利潤。另一方面,企業要想營利,通常是要承擔風險的。如果國企CEO受到選民和國會的嚴格監督,投資失敗肯定會受到懲罰,甚至可能會丟掉職位,而投資成功最多只能得到一點微不足道的獎金,那麼對他來說最好的做法就是嚴格按規章辦事,不冒任何風險,這樣企業自然也不可能有任何營利;另一方面,如果國企CEO擁有較大的經營自主權,他也會使用各種方法貪污腐敗、損公肥私,因為企業並不是他自己的。這就是公有制的弊病所在:在有嚴格監督、規章制度得到嚴格執行的公有制之下,人們通常只會努力避免犯錯誤,而不會為了爭取更大的成功而冒險;但是如果公有制下的人們有了行動自由和自主權,他們也只會想方設法為自己撈取好處而不會努力把工作做好。公有制之下,自由是有害的。

私有制的根本道理,就在於必須允許人們用自己的東西去冒險。這樣如果冒險失敗,代價只由冒險者自己承擔;而一旦冒險成功,有關經驗就可以被其他人學習。如果沒有私有產權,每個人都用屬於大家的東西來冒險,失敗的代價由整個社會承擔,那麼很可能某一次冒險就會令整個社會陷入危機;但是如果由於擔心這種風險而禁止任何冒險,那麼不僅個人將會毫無自由可言,社會也將不會有任何進步。這就是公有制必然失敗的原因所在。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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