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日電)機動車輛停車怠速逾3分鐘應熄火新制今天上路,高雄市環保局派員加強宣導,並以學校、醫院等周邊為怠速稽查和勸導的重點區。
高雄市環保局分別派出多組稽查員,前往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高雄市四維國小等,進行怠速稽查和勸導。
稽查員表示,發現車輛駕駛人有停車怠速卻未熄火情形時,即上前勸導;駕駛人都已知道相關規定,也會接受勸導,沒有發生爭議情事。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怠速」是指機動車輛停車時,仍維持引擎持續運轉狀態,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情況,就是中、小學學生家長於上、下課接送時,以及遊覽車司機為維持車廂內涼爽,而未將引擎熄火繼續發動冷氣怠速運轉,導致車輛排放高濃度廢氣,嚴重影響空氣品質及民眾健康。
高雄市環保局說,環保署已訂定「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得要求改善;未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到改善為止。
高雄市環保局今天先派稽查員到高醫、四維國小勸導,並將針對學校接送區、風景區停車場、餐飲服務等場所,加強宣導機動車輛停等時應養成怠速熄火習慣。
這項管理辦法今天起實施,3月至5月為勸導期,6月1日起將正式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