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8日電)任律師工作近20年的台灣團結聯盟籍立法委員黃文玲,過去曾任電視戲劇節目「台灣奇案」法律顧問,在每次節目結束前,向民眾說明戲劇中的法律問題,做好社會教育。
除律師身分,黃文玲最為人所知的身分應是前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石城的女兒,但很少人知道她還曾常上電視節目,為民眾解說法律問題。
黃文玲表示,「台灣奇案」節目內容呈現本土傳統廟口文化,也希望透過戲劇方式,淺顯易懂地傳遞給觀眾最難懂的法律知識,做好社會教育。
她說,每集節目的最後,她都會以法律顧問身分登場,向民眾說明戲劇中有哪些法律問題,幫觀眾釐清劇中角色應負的法律責任,讓她覺得很有意義。
回顧近20年執業生涯,黃文玲專打小老百姓的案子。談起印象最深刻的案子,她說,曾有1名女駕駛因被他人燃放鞭炮嚇到而車禍肇事,造成2死多人輕重傷,刑事被判處有期徒刑10月,坐牢後身心受創,也受到很大的驚嚇,還要面臨鉅額民事賠償。
黃文玲接下案件後向法官表示,不是女駕駛燃放鞭炮,女駕駛也是受害者之一,不應負擔民事賠償。黃文玲最後成功說服法官,讓女駕駛鬆一口氣。
她說,打完這場官司,讓她覺得有正義終被伸張的感覺,至今印象非常深刻,也是她最難忘的一場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