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設定遠景計劃 發展可再生能源

【新唐人2012年2月25日訊】星期五,歐盟就可再生能源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召開會議。歐盟政要以及相關產業代表探討了如何發展可再生能源和如何制定2030年長遠發展目標。

歐盟委員會星期五在布魯塞爾召開題爲「歐洲再生能源市場的穩定和發展」的研討會,探討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策略。特別是如何在目前歐洲的經濟形勢下保證實現2020年的發展目標,以及如何制定2030年的發展目標。

歐盟計劃到2012年,20%的能源將由可再生能源提供,這些能源包括太陽能和生物質能,即能夠當做燃料或者工業原料的有機物,特別是植物。

歐洲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驅動力,是減少能源部門的碳排放量,以及對原油進口越來越多的依賴,目前歐盟目前每年要花三千億歐元從海外進口化石燃料,而且過於依賴俄羅斯的天然氣和阿拉伯國家的石油。從人權角度講,能源的獨立性能讓歐盟更有力地對這些獨裁政府發聲。

從環境角度來説,可再生能源被認作是「乾淨」的能源。例如生物質能的使用可以大量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燃燒生物質能排放的二氧化碳和植物本身所吸取的二氧化碳互相抵消,遠遠低於使用其他能源的碳排量。

然而,發展可再生能源系統需要大量的投資和創新。這次會議特別強調了這些方面的重要性。

歐盟從1997年開始實行可再生能源政策。歐洲的工業目前正成爲全球可再生能源技術發展的領頭軍,有一千五百萬歐洲人正在爲此付出努力。在奧地利、芬蘭和拉脫維亞等歐洲國家,三分之一的能源來自可再生能源,瑞典已經達到一半。

新唐人記者盧珂、李月比利時布魯塞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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