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13日訊】賴昌星自去年被中共從加拿大引渡回國後,曾轟動海內外。中共如何處理賴昌星?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近日,傳出廈門檢察院已向賴昌星提起公訴。
《BBC》中文網報導,廈門市檢察院已經向遠華集團走私案主犯賴昌星涉嫌走私和行賄犯罪案提起公訴。
報導說,賴昌星自2011年7月23日被遣送回中國後,廈門海關緝私局立即對他的走私、行賄指控展開調查。
該案的偵查工作在2011年12月下旬結束,隨即移送檢察院,廈門檢察院認為,賴昌星走私、行賄的犯罪事實清楚,於是對他提起公訴。
廈門遠華走私案是1949年中共暴政以來最大的經濟犯罪案,作為集團董事長的賴昌星,涉嫌貪污走私款多達800億元人民幣。
中共官媒報導,遠華集團在1996年到1999年間,在廈門地區走私大量香煙、汽車、成品油、化工原料及各種設備器材。此外,賴昌星本人親自或指使他人向數十名國家工作人員重金行賄。
遠華集團走私案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員,其中300多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設案人員中的最高級別上至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廈門海關有13%的工作人員落馬,對該案的一審已經判處14人死刑。
賴昌星在1999年帶妻兒逃往加拿大,提出難民申請,中共十多年來一直要求加拿大政府遣送他回國受審,但直到去年才被遣送回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