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9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9日電)去年5月施行的新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及任一方申請交付仲裁機制。勞委會新設辦公室,作為審判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獨立場所,今天舉行揭牌儀式。
為保障勞工團結權、協商權、回復集體勞資關係正常運作,新修正施行勞資爭議處理法,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及任一方申請交付仲裁機制。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及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裁決委員黃程貫上午共同出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及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揭牌儀式。
勞委會說明,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的決定,具準司法性,因此裁決委員會「裁決庭」不同於一般官署的空間設計,參考法院法庭模式,除設置申請人及相對人席位外,也增設旁聽席,以增加裁決的莊重及公正性。
勞委會指出,至目前為止,裁決委員會已受理38件裁決申請案,其中5件已作成裁決決定並送達當事人,4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作成和解、8件經申請人撤銷,有21件仍在審理。
勞委會強調,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及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成立後,盼能有效解決勞資紛爭,推動勞資關係穩定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