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檔案】並非一個人的遭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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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2月8日訊】【編者的話】1957年北大在「反右運動」中,共有589名學生被打成右派,其中有五人先後在「文革」中被處決,他們是:中文系的林昭;外語系的顧文選;歷史系的沈元;哲學系的黃中奇,化學系的張錫琨。 這五位遇難的「北大才子」中,林昭遇難最早(1968年4月29日於上海),如今的知名度也最大。其次要數1970年3月至4月「一打三反」運動中在北京被處決的顧文選和沈元,目前已有海內外學者撰文著述研討其人其事。而黃中奇和張錫琨的情況,至今鮮見披露。 此文是海外「文革」研究學者王友琴有關顧文選的研究文章。

(接上期)

公檢法三合一判刑

從這份「通知」可以清楚看出,當時判決死刑的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

在北京市,早在1967年2月,在「北京市革命委員會」建立以前,公安部和北京衛戍區司令部就發佈佈告:奉國務院、中央軍委命令,由北京衛戍區司令部接管北京公安局,建立軍事管制委員會。牟立善任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劉傳新、王更印任副主任,並對市公安局所屬機構一律派出軍代表,實行軍事管制。

那時正是所謂「一月奪權」的時候,文革後還有人認為那時「群眾」真的可以「奪權」,其實最有實權之一的「專政機關」(這是當時所用的術語),連表面上的「群眾」奪權也沒有過。

不但公安局被「軍管會」,而且「軍事管制委員會」很快就一統管制「公檢法」三個部門。

司法系統有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三個部門,是人類社會法制史上最重要的發展和進步之一。可是在文革時代,這三家不但都被「軍管「了,而且,從「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這個名稱,也可以顯而易見地看出,三者已經合而為一。「公檢法」在這裏已經成了一個「單位「,而不是三個獨立的單位。不但合三為一,而且由軍隊管制。

在民主社會,立法、行政、司法三者獨立,這是建立在權力的分工和互相制衡的原則上的。在文革前的中國,就整個國家而言,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不存在「獨立」的司法系統。但是,在司法系統中,在機構設置上,這「公檢法」三者還是三家,分別稱為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而不是一家。三家有明確的分工。公安局偵破案件,檢察院提出起訴,法院作出判決。到了文革,三家公然合併成了一家,「公檢法」成了一個詞。這是貫徹毛澤東的文革思想的結果。

在1968年,毛澤東發動所謂「造反派」奪權,然後他決定新的權力機構的名稱叫做「革命委員會」。他不但制定了名稱,還規定了這個新的權力結構的形式。毛澤東說:「革命委員會要實行一元化的領導,打破重疊的行政機構,精兵簡政,組織起一個革命化的聯繫群眾的領導班子。」

在文革後,仍然有相當一些人還在肯定文革「反對官僚制度「的正面貢獻。其實,一方面,毛澤東從來沒有強調過一般意義上的「反對官僚主義」,更沒有在文革中致力於採取有關的措施讓人民少受官僚主義之苦,另外,他所說的「打破重疊的行政機構」,實際上作了的,是取消了像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三家分開並且獨立這樣的社會組織形式。這樣的結果,是取消了審判方面的法律程式,在製造對人的迫害方面大大提高了效率。這是一種多麼可怕的提高效率啊。

文革前,法院張貼死刑佈告或者一般徒刑的佈告,佈告上都寫明審判員或者法院院長的名字。這多少也是一種文革後才開始說的所謂政治「透明度」的體現,另外也多少體現了法院院長的責任。但是在宣判顧文選的時候,不但公檢法合併為一,而且「軍事管制委員會」是一個集體名詞,不署個人的姓名。這種大名詞,也在相當程度上使得被判刑者面對一個集團,無處可以對話申訴,又使判決他人死刑者更加高高在上,老百姓不知道他們是誰,他們也就更能殺人懲罰人,無所顧忌。

文革前,判處死刑,被判的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但是在「一打三反」中,中共中央的文件明確說明:「按照中央規定殺人由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批准,報中央備案。」這樣的做法在「一打三反」之前就實行了,在「一打三反」中更加體系化。法律的這一程式方面的改變,是一項很重大的改變。司法系統就在這種改變中被進一步「一元化」了,而且,就以這樣不正式的方式宣佈出來。

上文寫到的在1967年被任命為北京市公安局軍事管制委員會副主任的劉傳新,後來成為「軍管會」的第一號人物,執掌北京「公檢法」工作,一直到毛澤東死去和「四人幫」被關押。劉傳新原為南京軍區某部軍副政委,掌管北京的「公檢法」長達十年。直接受過他的迫害的人的數字,十分巨大。

據中共中央高級黨校教授譚宗級的文章《「五一六通知」評析》說:「僅北京市的幹部、群眾,在「文化大革命」中因冤獄而死的即達九千八百零四人之多「。(見《十年後的評說》,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北京,1987年,頁21)筆者曾經詢問譚宗級教授這個數字是哪裡來的。譚宗級教授沒有告訴筆者具體出處,只是說,這是從中央文件裏引用的,絕對可靠。

死於冤獄的就有9,804人,這已經是一個巨大的數字,那麼還有曾經被關進過監獄沒有死的人,也會是一個非常大的數字。劉傳新作惡之多,由此可見。另外,據說他不但大量抓捕北京人,而且把文革前北京市公安局的幹部也大批關押和送到農村勞動,有幾千人之多。

1976年毛澤東死去以及「四人幫」隨之被逮捕,中國的上層權力擁有者發生了大變化。在文革中被劉傳新關押迫害過的一批老幹部重新回到權力位置上。1977年1月27日,劉傳新被免去北京公安局長的職務。他被「隔離」在東交民巷他居住的院落裏受「審查」。1977年5月18日,他接到了北京市公安局第二天要開「聲討劉傳新大會」的通知。半夜裏,他在一棵樹上上吊自殺。

劉傳新自殺,當然首先是因為他的失勢,也很可能是由於懼怕他用於別人身上的殘酷做法,在那些人恢復權力之後會用到他自己身上。但是他懼怕的人中間,不會有顧文選這樣的人物。這不但是因為顧文選已經被殺死,也因為顧文選本來也只是一個沒有權力的普通人。

劉傳新可以算是政治迫害機器中的一種典型人物。他是像前蘇聯的葉若夫、貝利亞一類的人物。這些人在史達林時代主持秘密員警工作,權傾一時,冷酷無情。在他們的指揮和領導下,無數人被槍殺或者流放。但是中國的劉傳新這一類的人物,還沒有得到清楚的記載與分析。

在「公檢法」合併而顯得「精兵簡政」的同時,實際上建立了新的機構,從中央到地方,有「三辦」和「六辦」兩個新的辦公機構被建立起來。「三辦」專門負責「一打三反」,「六辦」是專門負責「清查516」的,那是「一打三反」之後的一個「運動」。後來這兩個「辦」又被合稱為「三六辦」,存在了非常長的時間,直到毛澤東快死的時候還存在。在這方面,毛澤東根本不在乎「重疊」不「重疊」。他要的是「一元化」,即權力的高度集中。在這方面,他徹底打垮了人類歷史上人們經過探索試驗而建立起來的關於權力的平衡和制約的思想和方法。他的這種思想,至今未能得到清算。

同時,這個材料還告訴我們,當時作這樣的判決的過程,在「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的作用之外,有「革命群眾「「討論「的部分。也許這種由「群眾」來討論,是有些人認為文革有過「大民主」的根據。但是從這份材料本身,也可以看出這種「群眾討論「的功能是什麼。首先應該注意到,顧文選的主要罪狀是」反動言論」,但是材料中沒有介紹他到底說了什麼「反動言論」。上文提到,當時有一個特別的說法,把這種「反動言論」列作「防擴散材料」,一律不准復述。如果真的是要「群眾」來「討論」對顧文選的處理,那就應該告訴大家他到底說了什麼「反動言論」。如果真的相信群眾,就不必怕什麼「擴散」。不告訴「革命群眾」顧文選到底說了什麼,卻要群眾「討論」對他的處理,這根本不是真要群眾來參與定罪過程,而是恐嚇群眾,逼迫他們再也不敢講任何可能當局不准講的話,不敢說任何可能會被指控成「反動」的言論。為了免於受到顧文選那樣的懲罰,也沒有「群眾」敢對顧文選被重判提出異議。

「運動」殺人

顧文選是在「一打三反運動」被處死的。所謂文革,主要就是由一系列的「運動」所組成。大量的文革受難者,就被害死於一個接一個的「運動」中。

根據筆者的調查,文革中殺害人最多「運動」是兩個:1966年夏天的「紅衛兵破四舊運動」,1968到1969年的「清理階級隊伍運動」。網站上絕大多數的受難者都死於這兩個「運動」之中。

1966年,「紅衛兵」直接毆打和打死了大量的普通百姓。「清理階級運動」也主要是通過所謂「群眾專政」來作的:在各個工作單位都建立了「專案組」和「牛棚」,關押虐待「有問題的人」,造成了大量死亡。「一打三反」則是在前一階段「群眾專政」的基礎上,由「專政機關」即「公檢法」來逮捕、監禁和槍決所謂「反革命」。

1970年1月31日,毛澤東批示「照辦」,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打擊反革活命動的指示》,編號為「中發〔1970〕4號」文件。這一《指示》,與2月5日中共中央發出的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鋪張浪費的指示(中共中央發出的1970年5號和6號檔)相結合,統稱為「一打三反 」。

「一打三反」前,就有一批人被逮捕與被殺害。比如,林昭在1968年5月在上海被槍決(見「林昭」條目)。筆者調查過的另一案例是上海交響樂團指揮陸洪恩。陸在文革前就患有精神分裂症,曾經住院治療。文革中,他說的有些話,一個精神病人說的話,也被當作「反革命言論」,並且被判死刑。陸洪恩在1968年4月28日被槍決。「一打三反」,是在被捕與槍決的人數方面,大大提高了規模。這是一個專題運動,「打擊反革命」是主題中的主題。在全國範圍內,逮捕了一大批「現行反革命」,並且對其中的一部分人判處死刑。由於「公檢法」的介入,迫害與殺戮在這一階段變得更加體制化也更加兇惡。

就北京市來說,在1987年編輯的內部印出的《北京文革『大事記』》中,摘錄了1970年10月,北京市革命委員會給「中央」的一份報告。報告的題目是《關於認真執行政策深入開展「一打三反」運動的情況報告》。其中說:

「一打三反」運動以來,全市又查出叛徒、特務、反、壞份子4823名,其中6月以後查出的約佔四分之三;清查出外地流竄來京的反、壞份子934名,其中6月以後查出的佔三分之二。同時,破獲反革命和較大的刑事犯罪案件3138起,破獲一批通敵叛國、陰謀暴亂的大案要案,抓獲了一批陰險狡猾的反革命份子,現行反革命案件下滑,兇殺、搶劫、縱火等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的犯罪案件減少。」

讀這一報告,需要注意到,在「一打三反」中被「查出」的這4823名北京本地人和934名外地人,是在剛剛過去的「清理階級隊伍運動」中「揪」出了8萬多「階級敵人」的基礎上(見北京市革命委員會在1968年11月的報告),又追加上的。

關於「一打三反」,文革通史《大動亂的年代》(王年一,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333頁)只做了簡單的記敍:

據統計,1970年2月到11月共十個月挖出了「叛徒」、「特務」、「反革命份子」184萬多名,捕了28·48萬多名,殺了數以千計的人。

該書沒有提供數位出處,該書作者說書中這類數字都是從中共中央檔上抄下來的。筆者查找了《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件選編》(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人民出版社,北京,1982年,內部發行)之後,沒有發現有這樣的數字。顯然,即使在文革後,這些材料不允許普通人知道。不過,該書中「中共中央轉發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康生、謝富治問題的兩個審查報告的批語(1980年10月16日)」有這樣一段:

此件和關於康生、謝富治的兩個審查報告,可先傳達到全體黨員,經過適當時間再向黨外宣佈。

兩個審查報告各有七個罪證附件,因為很多內容涉及黨和國家機密,這些附件只發給省軍級參閱,不再往下傳達。

中共中央 1980年10月6日

由此推測,很可能這些「一打三反」中逮捕人、槍殺人的數字,就在這「七個罪證附件」中。謝富治長期擔任公安部長,這些數字與他直接有關。王年一有特權能看到這些「只發給省軍級參閱,不再往下傳達」的檔,所以得到這些數字並在他的書中引用。

「一打三反」是由當時新建立的權力機構「革命委員會」主持領導進行,由「公檢法」判處死刑,被處死者不是由群眾組織如紅衛兵在「鬥爭會」上被亂棒打死的。也就是說,雖然不准上訴,沒有經過正常的審判過程,但是既然政權所做,應該有一個文字記錄,殺了多少個人應該是有准確數字的。

王年一書中只能用「數以千計」這樣一個對死刑判決來說很是太含糊的數字,這不是因為當時沒有記錄,就是因為文革後的人也沒有認為應該仔細統計。

另外,「數以千計」也遠不是一個在數量級上准確的數字。從各地都大批槍斃人的密度來看,全國被槍斃的人不可能只是數千人。

至於這些數字為什麼在文革被否定之後,仍然是「黨和國家機密」,也是需要解釋的事情。在1980年,鄧小平胡耀邦主持為在文革中受害的人平反,但是他們不願意讓普通人知道整體情況,以免引起對整個制度和統治當局的懷疑,應該是原因之一。

橫斷面 II:顧文選被判刑

在上述「通知」中,寫到顧文選「因反革命罪被判過刑」,是指他在1957年的「反右派運動」後受到的處罰。

《陽謀》是一本關於1957年的「反右派運動」歷史的書。這本書的一個特點是,除了書面資料的引用,其中也包含了作者丁抒通過採訪收集的第一手資料。

丁抒曾經訪問了北京大學的「右派份子」黃繼忠老師。他從黃繼忠那裏瞭解到的關於顧文選的情況,寫入書中:

「鳴放」時,北京大學西方語言系講師黃繼忠曾主持召開控訴大會,由該系在肅反中無辜被鬥爭的學生顧文選等上臺控訴。黃被打成「極右派」,送清河農場勞改。

顧文選成右派後,無處伸冤,天真地跑回杭州家裏找媽媽。結果被抓回北京,判處五年徒刑。刑滿釋放後,他留在清河勞改農場「就業」,永不能回到社會。有一天,他去看望也在清河農場勞改的原來北大的老師黃繼忠。對黃說:「我恐怕以後不能常來看你了。」

此時顧文選已經絕望,決定出逃。他設法逃到了蘇聯。哪知蘇聯更不把他當人,克格勃將他像畜生似的裝進麻袋,弄到莫斯科審問,然後又送回遠東,引渡回國。一九七○年「一打三反」中,顧文選被槍決。(《陽謀》,丁抒,香港九十年代雜誌社出版,330頁,1995)

據丁抒的書,黃繼忠老師也在1957年被定為「右派份子」,並且被「勞動教養」三年。他和顧文選在同一勞改農場,他和顧文選有過師生關係,而且他們也一起在北京大學被劃成「右派份子」,由於這些原因,所以顧文選決定逃亡的時候,來向他告別。但是黃繼忠當時並不知道這是告別。他後來聽到顧文選被判死刑的消息,才知道顧文選來看他的時候,實際上已經決定要逃亡。當時,顧文選是來向他作長別的告辭的。後來這告辭成為生死的告辭。

黃繼忠在1979年主持了給顧文選開的平反及紀念會。黃繼忠畢業於燕京大學,1950年代是北京大學西語系的講師,喜歡唱歌,業餘當過北京市教師合唱團的團長。他在八十年代到了美國,曾在伯甯頓學院任教,有英文著述發表,後來退休。他在伯甯頓學院的美國同事和前房東知道筆者想要與黃繼忠老師聯絡後,認真幫助查找他離開該校後的住址。但是其時他已經病重垂危。2001年,黃繼忠去世。筆者沒有能有機會訪問他。這也在此提醒我們,經歷過這一段歷史的人們,在留下他們的見證詞以前,就已經去世了。

對被劃成「右派份子」的人分六類「處理」:一類開除公職,勞動教養;二類撤銷職務,監督勞動;三類撤銷職務,留用察看;四類撤銷職務,另行分配;五類降薪降職;六類作「中右份子」處理,免於處分。(1957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在國家薪給人員和高等學校學生中的右派份子處理原則規定》,轉引自《大逆轉》,159頁,明鏡出版社,香港,1996。)

對被劃成「右派分子」的學生,不存在公職的問題,但是有學籍。對學生的處理有四類:開除學籍,勞動教養;保留學籍,監督勞動;保留學籍,校內勞動;免予處分。

處理分成六等及四等,對於控制被劃成「右派份子」的人,是有效的方法。右派份子本來就是因為他們的思想,而不是行為。也就是說,他們的「罪行」是不具體,不實在的。但是這種「處理」方法,提供了機會來收集他們的新的「罪行」。如果他們不服,就可以把他們為自己申辯的話和所謂「認罪態度」也當作新的「罪行」。這樣,其他人就必須接受定罪,以免再被加重處罰。

當時身據高位、在報紙上發表言論後來又在報紙上被點名批判的「大右派」,得到的懲罰,反而比顧文選這樣的大學生為輕。「第一號」右派份子羅隆基,原任林業部長,成「右派份子」後撤了職,但是仍然住在原來的大房子裏,直到文革前夕去世。儲安平原是《光明日報》總編輯,成為「右派份子」後被撤職,每月還有100元生活費。但是大學生「右派份子」,即使不像顧文選那樣被判刑也沒有被送去「勞教」,如果被開除學籍並在城裏有個工作,每個月只有二十多塊錢工資。對於這樣的特別的處罰方式,也是需要加以研究的。

《北京大學紀事(1898-1997)》沒有記載顧文選如何被「處理」,但是記載有別的學生被逮捕:

1957年7月27日,全校大會揭露和批判錢如平(數學系三年級學生)攻擊黨和社會主義的言行,並當場宣佈將其送交公安機關法辦。(521頁)

中國人民大學的女學生林希翎,曾經在1957年5月23日和5月27日,也就是顧文選講話前兩天和後兩天,到北京大學演講。林希翎後來被劃成「右派份子」並且被判刑15年。據說當時的公安部長羅瑞卿,親自佈置了對林希翎的逮捕。

對於大學生作這種殘酷的懲罰,配合了「切實糾正」所謂「溫情主義右傾情緒」(1957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通知》強調了這一點。)

身居高位的五四時代的詩人郭沫若在《人民日報》(1957年7月7日)上發表詩作:「右派猖狂蠢動時,溫情哪許一絲絲」。從文學的角度看,這樣的「詩」根本就不像是「詩」。最重要的是,這種「詩」協助迫害,離開五四文學精神不知道遠到了哪裡。

而且,實際發生的事情,不但是「一絲絲」的「溫情」都沒有,而且用了非常恐怖的手段,那就是在學校發動同學老師「批判」「鬥爭」「右派份子」之後,又把他們中間的一些人關進監獄或者送去勞改農場。顧文選就是其中的一個。

(待續)

文章來源:《黃花崗雜誌》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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