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29日訊】26日,有文保人士向《新京報》爆料稱,原本計劃恢復原貌的「梁林故居」現已被拆。記者實地探訪後發現情況屬實。記者來到位於東城區北總布胡同24號院的梁林故居所在地,發現房子已經基本被拆掉,只剩門樓旁一小間。門樓的屋頂只剩幾根房梁,從門樓走進去後可見一片殘磚爛瓦,門樓旁邊的倒座房已全部被拆。對此,市文物局局長孔繁峙表示,此前其並不知曉「梁林故居」被拆一事,也是昨日才從文保人士處獲知的,已責成東城區文委調查。(摘自(1月27日《新京報》)
一般來說,上級部門「不知曉」的事都不是什麼好事,如果是好事,基本上都是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相關部門積極配合下」進行的。那麼,「梁林故居」被拆一事,只能由市文物局下屬的東城區文委來解釋了。
27日晚,東城區文委向市文物局遞交的事故調查原因顯示,開發單位考慮到故居房屋騰退後,因陳舊、幾經翻建、無人居住等原因,易出現險情,因此進行了維修性拆除。(1月28日《新京報》)
不愧是「文委」,把「梁林故居」被拆一事解釋的峰迴路轉。好一個「維修性拆除」,「拆除」是為了「維修」,破壞文物變成了保護文物。但事實果真如此麼?
如果光從字面上理解「拆除」,可以解釋為徹底拆除或部分拆除,但按照「維修」的要求,必然是部分拆除。而梁林故居所在地,房子已經基本被拆掉,只剩門樓旁一小間。門樓的屋頂只剩幾根房梁,從門樓走進去後可見一片殘磚爛瓦。這樣的「拆除」,對應的不應該是「維修」,而是重建。舉個例子來說,家電維修是人們最熟悉不過的,如果誰送修了一台電視機,隔日去維修店一看,只剩下電視機的一塊後蓋,結果還稱得上「維修」麼?
其實,東城區文委所謂「維修性拆除」中的「拆除」,更符合房地產開發中的拆遷,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其理直氣壯的底氣就像房地產開發一樣,雖然民生怨言四起,但畢竟發展了經濟。那麼,即使市文物局責成東城區文委監督復建一個嶄新的「梁林故居」,還將其當做美化城市的功績,還將其視為文物,那就太沒有文化了。
文物是指具體的物質遺存,它的基本特徵是:第一,必須是由人類創造的,或者是與人類活動有關的;第二,必須是已經成為歷史的過去,不可能再重新創造的。按照這個定義,只剩幾根房梁,只見一片殘磚爛瓦的「梁林故居」,還能留下多少歷史過去的物質遺存?重新創造的「梁林故居」還是不是文物?對文物的保護都是小心翼翼的修繕,而不是大刀闊斧的拆除。在這個問題上,文物保護單位不可能不懂。
國家早已通過法律、行政、經濟、教育和科學技術等手段,協調、處理文物保護與國家各部門、各社會團體以及人民群眾的關係,並通過全面規劃、綜合治理,制止和防止人為的與自然力對文物的破壞和損害,達到保護文物的目的。「梁林故居」之所以會在市文物局並不知曉的情況下被拆,是因為發展經濟的勢頭已經淹沒了文化建設,在經濟利益面前,「梁林故居」只不過是一幢民間危房,文化遺產的隱性價值和房地產開發的眼前利益相比,後者更符合相關部門的政績需求。所以,拆除「梁林故居」如同重建「西門慶故里」一樣,為了經濟利益,可以拋棄文化、道德。
文章來源:《博客日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