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18案例上訪無果 要人大實行法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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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代靜采訪報導)人民依法維權,請求司法救濟,無錫法院不是枉法審判就是不立案,而且連不立案的裁定都不給。 2009年,群眾三次到最高法院集體上訪要求行政訴訟立案,驚動中外。每個星期的領導接待日,聚集了一大群要求立案的群眾,但無錫法院仍受地方指令剝奪公民訴權。兩會期間市民舉出18案例,強烈要求全國人大對無錫實行法律監督,還市民合法權益。

為了驅散要求立案的群眾,無錫警方以崇安區分局的名義,對法院門前實行交通管制,出動上百警察抓捕訴民。法院公告:“將人民法院涉及徵地拆遷糾紛案的立案信訪接待室,變更成市人民來訪接待中心。”將法院與政府合二而一。

無奈之下,上訪民眾只好把其中18個無立案的案例匯總出來,向全國“人大代表”請願,強烈要求全國人大對無錫實行法律監督。

18個無立案的案例:

一、楊衛澤親自指揮下的黿頭渚違法暴力拆遷慘案;二、沈果冬舉報全國最牛政府大樓“無錫中南海”被判刑;三、河埒口暴力拆遷導致爆炸警察致死後面的冤案;四、警匪一家,兒被打生命垂危,父被逼絕食身亡;五、趙三南因遭非法綁架關押,抗議自殺身亡;六、不簽字被傳喚關鐵籠26小時、刑拘26天、監視居住21個月;七、惠山古鎮修復,趕走原住民,不走就燒房,警察抓你坐班房;八、唐福珍事件在無錫早已上演,丁仲初蒙冤判刑二年六個月;九、開發區土地怎來的? ,聽被警察暴打死而復活者陸志奎呼聲;

十、丈夫逼死,拆遷掠奪,孤兒寡母維權不斷被抓施虐受酷刑;十一、重大刑案,公安不破案抓罪犯,反把受害人抓起來脅迫簽字;十二、為讓領導安心睡覺,警察夜闖民宅,把只穿褲衩的沈洪發抓走;十三、妹妹被逼跳樓,法院違法撤案公安不作為放縱罪犯;十四、建設局為圈地違法頒發拆遷許可證,黑社會、黑監獄齊上;十五、公安局長不是懲治罪犯,而是肆意指責受害群眾;十六、看奧運會要抓,走路上要抓,想抓就抓;十七、非法移民,好水好山政府霸占,哪顧老百姓死活;十八、拆遷造成工業經濟破壞,步入小康的農民破產重陷貧困。

村民丁紅​​芬向《新唐人》表示,因2003年增地就是把私人的土地變為國有土地,村委會在拆遷之前,就把土地已經賣給開發商了而且沒有得到增地的半點補嘗,

村民丁仲初於2006年到國務院國務院上訪,中級法院不按著國家法律解決我們老百姓的強拆問題。被徵地的老百姓,被打1000多人15人打傷,3人重傷進醫院,連我父母80多歲的人都不放過。

無錫拆遷運動標榜的是發展,城市化;無錫拆遷運動掠奪的是普通市民;無錫拆遷運動以代替城市化,以破壞性、透支性發展代替科學發展,靠借款和掠奪百姓來製造表面的繁榮,為此不惜催毀一切法律,實行法西斯統治,把人民推向深淵。徵地拆遷是違法的,動用手段是暴力的,流氓打砸搶在前,警察抓捕在後,警匪一家,抓民不抓匪,地方政府直接動用國家暴力拆遷,製造冤假錯案,關押逼迫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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