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以簽航空協定 為直航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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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2日電)外交部今天宣布,台灣與以色列已正式簽署「台、以航空運輸協定」,不僅嘉惠兩國航空業者,為未來直航預作準備,對促進台以經貿及投資關係也有助益。

外交部晚間表示,台以雙方今天在台灣駐以色列代表處正式簽署「台、以航空運輸協定」,由駐以色列代表張良任與以色列駐華辦事處代表何璽夢(Simona Halperin)分別代表兩國政府簽署。

外交部表示,據統計,民國99年台以互訪旅客人數高達7000人次,除商務旅客外,以色列也是台灣人旅遊朝聖熱門地點;去年6月,台以互免簽證協議生效後,人民交流互訪的便利性也大為提升。

外交部表示,為因應未來旅客漸增及雙邊密切經貿關係,雙方經多次磋商達成共識,簽署航空運輸協定,為日後雙方航空業者直航預作準備。

外交部表示,協定簽署後,兩國航空公司飛機可享有飛越對方領空的權利;另在附約規定下,有裝載及卸下國際旅客、貨物及郵件而停留、以及設立航空公司營運的權利。此外,協定也對關稅、公平競爭、容量班次費率及商務機會作出規定。

外交部表示,自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以來,外商投資台灣意願升高,科技大國以色列繼98年「台以租稅協定」簽署生效後,又與台灣簽署「台以互免簽證協議」,簡化兩國人民、金融互動程序,航空運輸協定將更加速雙方人員及貨物互通,並鼓勵以色列業者將台灣視為進軍中國大陸及東亞市場的跳板。

外交部表示,台以雙方陸續簽署上述3項協定,顯見兩國實質關係日益密切成熟。

外交部資料指出,去年1月到8月,台以雙邊貿易總額高達新台幣281億元,較前年同期成長17%以上;雙方直航開啟後,可節省旅客往來時間,精密電子及農漁業等高附加價值的產品將可快速運到對方國,可深化兩國經貿、科技合作,共創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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