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家偉:是「民主提綱」還是黑幫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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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2月30日訊】共產主義與民主毫無關係,而且是與民主背道而馳的反民主體制。是打著「民主」的幌子、口頭高喊民主,實則通過暴力鎮壓和謊言欺騙推行一黨獨裁併由極少數政治寡頭專政的假民主,真「黨主」。它所謂的「公有化」,實則是「黨有化」,黨內少數官僚私有化,是為其一黨私利,為其特殊利益集團謀「幸福」的政治騙術。把這種低級騙術稱之為「民主」,是對民主莫大的侮辱與諷刺。

當1989年北京愛國學生為了反對當時剛剛露頭,以「官批官倒」為代表的官場腐敗時,當局將其定性為所謂「妄圖否定和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動亂」。也就是現在動輒抓人、判刑的「煽動顛覆政府罪」。這時中共高層的—位姓王的老軍頭,怒不可遏地罵道「共產黨的江山是千萬人頭換來的,誰想要拿去,拿人頭來換好了」!這大概就是後來所謂「用二十萬人頭換來二十年穩定」的原始「理論依據」。對於那位一身匪氣的軍頭滿嘴的強盜邏輯,根本不值得費功夫分析批判。然而奇怪的是近日有—位還頗有點名氣、上世紀七十年代就投身於民主運動的老資格民主活動人士,卻忽然也唱起了與當年那位王軍頭十分近似的調子來。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加以評析—下。這位先生就是曾名噪—時的王希哲先生。

王先生遠在1974年文革時期,便在廣州與另外兩位熱血青年李正天和陳一陽以「李一哲」筆名貼出大字報,呼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批評當局倒行逆施。大字報貼出後引來看者圍觀,道路塞車。於是公安追查,遂被捕判刑。1977年王再次入獄,1979年被釋放。後曾擔任北京西單民主牆民間刊物《四五論壇》的廣州通訊員。1981年因中共鎮壓民運而第三次入獄。被判刑14年,1998年與王炳章先生等組建中國民主黨。這些都是王希哲先生光榮的過去,彌足令人尊重的。然而近日王先生卻通過王希哲多維博客和群發大量的電子郵件,宣傳其所謂《王希哲關於「民主」的思想提綱》。一讀之後真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王希哲開宗明義便對「民主」下了一個定義,他說:「民主」是什麼?就是國家政權(江山)的公有化。就是政治權力的共產主義化!」。此君竟然把民主與共產主義劃上了等號。稍對所謂「共產主義」有點瞭解的人都知道。共產主義與民主毫無關係,而且是與民主背道而馳的反民主體制。是打著「民主」的幌子、口頭高喊民主,實則通過暴力鎮壓和謊言欺騙推行一黨獨裁併由極少數政治寡頭專政的假民主,真「黨主」。它所謂的「公有化」,實則是「黨有化」,黨內少數官僚私有化,是為其一黨私利,為其特殊利益集團謀「幸福」的政治騙術。把這種騙術稱之為「民主」,「公有化」是對民主莫大的侮辱與諷刺。

接下來王先生對民主的歪曲,就更加暴露無遺。他說:「民主,就是要將國家政權視為公有,就要以公心來處理國家公共事務。這同樣違反人性。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則民主本身就是反人性的。人性自私,就一定要把公共事務儘量有利於私人利益,有利於特殊階級或特殊集團利益來處理」。把人性用「自私」二字就加以概括,這是對人性極大的歪曲,這無異於說,世界上沒有高尚的人,偉大的人。王先生要自暴自棄,自輕自賤都是你的自由。卻沒資格—筆抹殺人類追求公平、正義、真理,願意作出犧牲、奉獻,這一切人性中最美好的—面,這也才是人性的主流,而自私只能是人性中一個次要的方面。人性中更多的是富於愛心、同情、寬容、等美好的一面。我們不必去說歷史上那麼多偉大的人物,那麼多人性光輝的典範。也不必去提如林昭、遇羅克、張志新,王佩英以及有名或無名的抗日英雄、「六四」英烈等等這些人盡皆知的事例。就拿王先生當年在文革中那樣血雨腥風黑暗的年代,在廣州與你的朋友李正天和陳一陽,貼出那平地—聲驚雷似的反毛澤東暴政的大字報,難道王先生和李、陳二君都是出於人的「自私」的本性而幹出來的嗎?你侮辱了你自己,也侮辱了別人。由此王先生更得出了「一定要把公共事務儘量有利於私人利益,有利於特殊階級或特殊集團利益來處理」這樣荒謬透頂的結論。認為只能這樣來處理公共事務,否則便是「反人性」的。王先生這豈不是說貪污腐敗天然合理,對民眾掠奪壓榨無可非議?恕我直言王先生真是說出了大陸上的貪官污吏權貴以及其御用文人、御用媒體如《環球時報》之流想說、又不便說的心裡話,真不知王希哲是在為哪個權貴階級,哪個特殊利益集團作理論上的「創造性」的「立言」?!真不知這是「民主的思想提綱」,還是皇權專制的「理論基礎」?

主權在民,這是民主的核心。民眾對這個國家、社會是當然的主人,也就是說這個「江山」是屬於該國民眾所公有的。因而民眾是天然、當然的主人。這就是主權在民的本義。但不可能所有的民眾都去參加管理,於是通過「契約」的方式,即一人一票的選舉,把這些民眾當然擁有的權利,部份地委託給某—些人,即某個政黨或集團。但這個政黨或集團,必須事先向民眾承諾,它—旦上台後要給民眾作好哪些、哪些事情。當大多數民眾認同了這些承諾後,於是這個政黨或集團,便擁有了民眾出讓出來的這一部份「權利」,化為其當政、執政的政府的「權力」。即王希哲所謂的「江山」。但如果該政府違背當初承諾,則民眾則可在—定時期後,(例如四年或五年)再次通過重訂「契約」的方式,收回自己的「權利」,剝奪當政者的「權力」,將其交付與另外一部份人(另外某一政黨)。原來那個政黨便失去了「江山」。這就是我們看到當今世界一切民主國家所進行的民主活動的規則。而王希哲卻故意將「權利」與「權力」混為—談,從而認為民眾的主權,民眾的「權利」根本就不存在。這政府的「權力」屬於人家政府的「江山」,誰搶到手就是誰的「江山」。於是王希哲的結論便是:愛新覺羅家族的「產」,愛新覺羅家族的江山,憑什麼孫文黨徒要去把它「共」過來?要「天下為公」?要「民主共和」?毛澤東共產黨的「產」,毛澤東共產黨的江山,憑什麼反共右派自由派要去把它「共」過來?要普世「民主」?

由於中國在歷史上從來就沒有實行過民主,所以王希哲所謂的愛新覺羅家族的江山,或毛澤東共產黨的江山,都不是民眾通過「契約」(選舉)方式授權的。只不過是以暴力搶奪的改朝換代,與民主毫無關係。他們的「權力」(江山)不是民眾授予的,是—伙人通過欺騙、陰謀、暴力去搶來的。就像劫匪搶到的財物,小偷扒得的錢包一樣。滿清在當時更是異族入侵,毛澤東打江山更是蘇俄幫著打下來的。這些與民主政治—點也不沾邊。王希哲把這些拉來與當今中國民眾要求實行民主憲政相提並論,拿來作為抵制民主,拒絕實行民主的「理由」,不僅是偷換概念,胡攪蠻纏,更把不同歷史時期的事物混為—談。而時代是要不斷進步的,怎麼可以把早已過時落後的事視為「合理」,視為當然,如按此高論則人類永遠不需要進步,再退回到皇權專制乃至茹毛飲血的時代去好了。

更為荒唐的是王希哲把通過暴力建立專制政權統治人民視為是「勞動」,認為人家打江山付出了「勞動」,就該「按勞分配」享受「坐江山」的「幸福」。並稱這叫「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進而反問道:「是不是種瓜不得瓜,種豆不得豆,勞動者不得勞動果實,革命者,革命集團打下的江山不得江山,應該交給包括你在內的一切不革命的,甚至反對革命的人們共同所得,才是不保守的,進步的『現代意識』呢」?請問王希哲,愛新覺羅家族入侵中華燒殺搶掠是什麼「勞動」?種了什麼「瓜」?毛澤東從湖南搞痞子暴動,到乘日本侵華大發國難財以坐大,抗戰後三年內殺死數以百萬計的人以搶奪政權建立毛氏王朝,這又是什麼「勞動」?請王希哲去查查詞典,把「勞動」一詞的內涵搞清楚了再來發高論。他們不是「勞動者」是被壞者,搶劫者,侵略者。也不是革命者,而是大開歷史倒車的復辟者。如王先生的這番高論可以成立,則小偷扒得錢包,也是付出了「勞動」的,莫非也該享受其「勞動成果」——錢包嗎?這大概就是王希哲「打江山坐江山」高論最淺近的詮釋吧!

據我所知王希哲先生赴美定居已有多年了,不知為何在當今世界最大的民主國家,接受多年民主的薰陶,享受了多年民主制度給予的呵護以後,卻發出了如此幾乎與8964中那個王軍頭如出一轍的、黑幫規矩一般的為獨裁專制張目的高論,實令人匪夷所思。我當然應尊重王先生的言論自由,但對王先生如此缺乏常識的所謂「民主提綱」,如此顛倒黑白的「標新立異」之論,也忍不住要來議論幾句,以正視聽!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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