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9日電)公平會今天表示,好市多公司銷售「新西蘭玫瑰富士蘋果」商品廣告,對於蘋果品質及內容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情形,處好市多公司新台幣20萬元罰鍰。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好市多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廣告型錄,其內容刊載給人印象為,好市多會員可以在優惠的期間以便宜的價格買西蘭玫瑰富士蘋果(NEW ZEALAND QUEEN ROSE APPLE)。
公平會表示,經查雖然中文都叫新西蘭玫瑰富士蘋果,但好市多在英文的部分有誤植的情況,應將NEW ZEALAND QUEEN ROSE APPLE改為NEW ZEALAND QUEEN APPLE及NEW ZEALAND ROSE APPLE。
公平會表示,在優惠期間,民眾在好市多公司新竹、台中及高雄賣場所購得並非新西蘭玫瑰富士蘋果,而是新西蘭皇后蘋果(Pacific Queen)及新西蘭富士蘋果(Fuji)混裝。
公平會表示,好市多公司已經坦承,銷售內容與廣告宣稱不相符,所以處2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