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17日電)民主進步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今天說,支持設立一個獨立職權與預算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檢視國家政策、施政作為及法令,以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並提出國家人權報告。
公共電視、中央通訊社、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共同主辦的「2012總統大選電視辯論」第三場下午登場,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賴中強提問「三位候選人是否支持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而不僅是總統的諮詢顧問?何時才能有一部集會遊行保障法?」,蔡英文做上述表示。
蔡英文表示,民主人權如果沒有落實在政府運作中,政府就容易成為人權的最大危害者,民進黨執政期間曾經設立諮詢性質的國家人權委員會。
蔡英文說,但是在下一個階段「我們支持、也絕對會做一個獨立職權、獨立預算的國家人權委員會」,負責檢視國家政策、施政作為與法令,以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以及提出國家人權報告,並可對重大人權侵害的事件進行調查。
至於集會遊行法部分,蔡英文指出,人民集會結社的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集會遊行法應該是保障民主的行為,而不是以管制的心態出發,所以現行的許可制、行政刑罰以及缺乏公平的救濟管道,都是違反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不符合憲政精神。
蔡英文說,在其任內會修正不符合人權保障的規定,集會遊行應該朝向報備制,不需經過主管機關的審核同意,也要限制警察的解散權,「這些是基本人權,我們會盡力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