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10日訊】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人權小組主席史密斯12月8日,正式向國會提出2011年全球網絡自由法案,旨在阻止美國企業與專制政府合作、把互聯網變成監視和控制工具。
美國國會議員Chris Smith:「這部分內容不僅將阻止這些產品被賣給專制政府,而且將豎立一個重要的美國外交政策立場,讓國外異議人士知道我們站在他們一邊,以及美國公司沒有從這種壓制中謀利。」
史密斯議員在2006年首次提出全球網絡自由法案。這次更新的法案中,增加了有關企業透明度和出口控制的內容,要求在美上市公司提供他們是如何採取措施、履行維護人權職責的,並限制美國公司出口用於網絡監控的軟、硬件。
美國國會議員Chris Smith:「這至少會讓美國的股票持有人知道,這些公司到底在幹甚麼。要知道,現在甚麼資訊也沒有,完全是內部的,封閉的。」
法案針對所有在美上市公司,因此百度、搜狐、新浪等中國公司也包括在內。
出席國會聽證的專家表示,相對很多傳統行業,互聯網公司對人權的重視程度遠遠不夠。她們還列舉了一些公司為規避其人權責任常用的藉口,如無法控制外國政府不當使用其產品。
人權第一總裁Elisa Massimino:「當然有很多因素公司乃至美國政府都無法控制,但這並不表示我們不能大幅改善公司行為。」
新唐人記者王凱迪美國首都華盛頓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