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河南杞縣公安局的「文強」–局長陳秀忠

【新唐人2011年12月9日訊】2006.2.16河南杞縣五交化公司大樓在未經四鄰同意的情況下,侵犯控訴人的合法權,強行施工,控訴人找施工單位協商,結果開發商郭平安僱用打手「派出所長楊玉梅婆家近門的親戚」黃鳳啟為首,王濤,王雲祥,朱紅濤等和幾十個專業打手將我暴力毆打,頭額骨粉碎性塌陷骨折,其妻及子均打成輕微傷。

當地派出所所長楊玉梅指示手下不做為,公開說:你想上那告上那告你去聯合國我也不怕!找公安局副局長陳秀忠,陳秀忠當面掏出手槍說:我是專案組組長,專門為你成立的,我不把你李杞生撂進監獄裡,我對不起你李杞生,你有啥打掉牙往肚裡咽,你不要再講你的理了,你想要到一分錢的治療費都辦不到。陳秀忠還指示當地黑社會頭目王廣車,多次帶人於夜間強行闖入我家中進行多次威脅。

無奈情況下我逐級進京上訪。八個月後公安局非法勞教我,勞教後杞縣公安局給我一個杞縣法院判決書,以代表此案了結,沒有我的上訴權和陳訴權,也不給勞教書,更不允許我復議,杞縣公檢法合謀操作案件,定性不准,量刑不當,移花接木,枉法裁判,數年來上訪久拖不決多次對我施行迫害,造成我身心和經濟重大傷害,至今杞縣法院玩忽職守,與杞縣公安局相互推委責任,久拖不決,沒有懲辦違法違紀的機構和人,杞縣法院沒有核實受害人的陳述就定性,可以想像杞縣法院從中得到多少好處,難道說這就是法嗎?這不是法這是權!!所以說冤民才多!法律都不要了,只有官治民,民盼法望穿眼啊!這就是法制社會嗎!法有何用,民不聊生,請上級領導看一看杞縣公檢法出示的證據,打人凶手都是甚麼人就一目瞭然了。杞縣法院出示的判決書把凶手形容的就缺一戴大紅花了,真是可笑至極啊!上級下來一切解決指令到地方都如擦屁紙,真是政令不通!政法腐敗啊!

楊玉梅,陳秀忠公安局有人,市裡面有關係,受害人懼其家人凶惡,都是忍氣吞聲,敢怒不敢言,不敢告狀,這樣一來,陳,楊二人愈加猖狂,無法無天,訛詐錢財,欺行霸市,可謂是一方惡霸,此次禍及我家又是陳、楊傘下黑社會人員及親屬挑起事端,而且是預謀已久,兩家素來無冤無仇,此次卻把我們往死裡整,差點把我打死,這口氣無論如何也嚥不下去,傾家蕩產也要告狀,一定要討回公道,為民除害!但是當地政府和公檢法為了他們的形象,也會拿小錢強迫李杞生息訴的,他們不擇手段行為太多了,想叫他們公正除非天塌地陷,請朋友們幫忙,多多轉發此貼,伸張正義,通過在網絡上造勢,擴大此事件的影響力,提高輿論壓力,引起高層領導的關注,懲治讀職犯罪,操作案件,維護法律的尊嚴,還百姓一個和諧安定的生活環境。

文章來源: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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