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動車事故調查結論因政治权衡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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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2月6日訊】(新唐人記者唐美華綜合報導)今年「7•23」溫州動車特大事故,造成40人死亡,200餘人受傷的調查報告,遲遲未能在法定時限內公佈,引起中國社會輿論的不滿。舆论界認為,與各個部門相互推諉,官方出於政治考量法權衡有關。

《財經》雜誌報導,中共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為特別重大事故,事故調查組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最長不超過120日。

此前,事故調查組組長、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曾對媒體表示,動車事故的書面調查報告已於9月完成。但截至11月31日,「7•23」動車事故調查結果公佈已經超過120天的最長時限,但最終的調查結論報告仍未公開。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報導說,對於「導致此次動車追尾事故的原因,既有信號設備軟體設計缺陷,亦有非正常行車下的調度指揮失誤。「從信號設備提供商,到上海鐵路局調度所、溫州南站行車值班​​員的行車處理,到電務部門的維修、登記,事故暴露出鐵路多個部門均存在問題。 」

此外,杭州電務段溫州電務、上海鐵路局調度所、溫州南站行車值班​​員各方責任孰重孰輕,對所追究責任人的範圍、職位亦有影響。

報導指出,最終調查報告遲遲不出,原因是中共政府高層對責任認定難以取捨;而技術鑑定結束兩個多月來,事故所涉各方均在推卸責任,導致報告遲遲無法出台。

報導認為,令官方頭疼的政治考量是,「若認定信號設備供應商承擔主要責任,則對中國高鐵的國際形象乃至出口更為不利;若認定鐵道部調度管理承擔主要責任,則牽涉責任人眾多;若信號設備缺陷說被推翻,供應商不再擔責,鐵路系統也不會全然接受此說,相應會要求承擔較輕的管理責任,縮小處理範圍。」

媒體呼籲,應「採取更公開、更坦誠的態度,向公眾告知存在的問題和整改的細節,並實事求是地進行問責與整改」。

7月23日,溫州動車事故發生後,鐵道部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聲稱系雷擊造成設備故障導致。此後,事故調查組成員、國家安監總局總工程師黃毅曾指溫州電務部門的應負責:值班人員未按有關規定故障處理,沒能有效防止事故發生。這一說法引起杭州電務段反彈,在網上發佈公開信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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