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法不作為受害者北京中院求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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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1月13日訊】上海市民袁建斌不服司法部資訊公開答覆於2011年8月18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法定期限內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既不受理又不裁定。

2011年11月9日,赴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要求立案。接待當亊人的是立案庭甯法官,他就是2011年8月18日收下訴狀的法官。甯法官的答覆是立案與否要由合議庭合議後決定。

對甯法官的答覆當亊人袁建斌以及袁的代理人王蓉華、陸福忠要求見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立案庭庭長。甯法官說見庭長找信訪視窗。

於是袁建斌以及袁的代理人王蓉華、陸福忠就到信訪窗囗遞交了書面申請。並填寫了信訪登記表。信訪窗囗收下書面申請和信訪登記表卻不予安排。

袁建斌以及袁的代理人王蓉華、陸福忠步出立案庭,前往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大門囗。

袁建斌以及袁的代理人王蓉華、陸福忠、唐秋榮胸掛“我要立案 捍衛法律 還我訴權” 的吊牌站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大門囗。

不知何時,一位老太太闖入鏡頭跪在國徽下。不一會兒,法院來人勸老太太到接待處淡,叫袁建斌及其代理人到立案大廳靜候庭長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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