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12日電)財政部國稅局表示,私人設立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的100年度秋季函查、訪查開始,業務狀況調查表已寄出,受訪業者須詳實填報業務收入狀況,否則可能受罰。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為了解招生經營狀況及所得資料,國稅局每年會參考以往年度查核對象,教育局、社會局提供名冊,和保險公司的學生投保資料,函查具查核價值的業者,並蒐集資料,用來分析業者自行填報函查表的收入是否合理,篩選作為實地訪查對象。
國稅局官員表示,以往函查時,有極少數業者不配合填報業務狀況調查表,或填報內容與國稅局蒐集資訊有明顯出入,卻又拒絕提供學生名冊等相關資料,遭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46條規定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