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說公司壞話?蘋果員工被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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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1月2日訊】(中央社倫敦2日綜合外電報導)據報導,1名蘋果公司(Apple)員工因為在個人的臉書(Facebook)上發表對蘋果不滿的言論遭到開除,英國勞資仲裁法庭裁決蘋果有權解雇該員工。

科技新聞網站Cnet報導,據傳蘋果為維護公司商業名聲,嚴格規定員工不可在社交網站發表對公司負面言論。僅以克里斯普(Crisp)稱呼的這名員工在臉書上發表對蘋果及蘋果產品的負面言論,被同事發現後交給店經理,公司就以嚴重行為不檢之名開除克里斯普。

英國勞資仲裁法庭宣判,在自己個人的臉書網頁發文無法保護隱私,任何發文者的朋友都可轉載、發布那些評論,因此判定蘋果公司勝訴。

專門提供蘋果公司資訊的科技網站ifoAppleStore.com指出,蘋果允許員工在網路上發文,但嚴禁提到公司名字或在蘋果公司工作。

蘋果公司過去就傳出許多員工曾遭蘋果不公平解雇和歧視的消息。今年稍早,1名曾在美國密蘇里州聖路易(St. Louis)蘋果商店工作的員工控訴蘋果性別和種族歧視。之後,蘋果公司也接過年齡歧視,以及1位員工因為身體健康狀況受到不平對待的指控。

科技網站TECH.BLORGE.com編輯歐卡爾森(Ronald O Carlson)在文章中寫道:「在美國,法西斯分子可以上猶太區街頭『抗議』,『基督徒』可以到軍事葬禮前對送葬的人大聲叫罵,但歐洲的言論自由侷限相當清楚。」

「也就是說,如果你在歐洲的蘋果公司工作,又剛好想發洩對公司的不滿,最好把話留到酒吧裡再罵。」(譯者:中央社徐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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