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24日訊】北海還有法律殘存嗎?北海還有法治可依嗎?北海還有規則可尋嗎?我禁不住如此發問?因為「北海案」辯護律師在北海再遭圍攻。北海案休庭之際,律師團又再一次被聲稱為被害人的家屬圍攻,且有律師被扇耳光,眼鏡被打掉。這是發生在北海中院的鬧劇,前幾日開庭之際,我們還以為北海法院是個講理講法的地方,力爭遵守最高院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充分保障律師權益。而今日(10月21日)下午卻又發生了圍攻律師事件。這——到底是誰的恥辱?
「北海案」業已開庭審理多日,這即是將案件納入法治軌道的肇始,也是一個講法講理的法治探尋過程。通過庭審雙方的辯護和質證,案件事實即會明了,是冤案還是鐵案?是假案還是真案?是刑訊逼供所致還是被告人真正所為,到時自會見分曉。庭審一直行進中,但卻在21日下午休庭之際,當律師團成員準備走出法院時,突然遭遇了聲稱是被害人的家屬圍攻,而且警察在場,律師被打。
這即是明顯的以暴力和強權促使律師團屈服,迫使律師團退出北海的計謀。但計謀無需猜忌,我們已經明知。通過幾天的庭審我們已得知,律師團成員已在慢慢揭露「北海案」的刑訊逼供內幕,揭露的越多,北海公安越是心慌。因為這分明是一起由北海公安製造的刑訊逼供案件,通過刑訊逼供獲得口供,然後再強制各被告人招供,如此辦案模式,任何冤案都能辦成鐵案。刑訊逼供,對被告人進行精神強制,恐嚇律師,威脅證人,圍攻律師,嚇怕律師,嚇倒律師,嚇走律師,幕後黑手即為北海公安,因為法庭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正在揭露北海公安的刑訊逼供內幕,內幕正在逐步揭露,北海公安最為心虛,最想還手出擊,以促成自己的「鐵案模式」。
而在一個連律師權益都無法保障的北海中院,談何維護社會正義和查明案情。在正義實現的道路上,律師是正義的運送者。但「北海案」卻一再發生圍攻律師事件,試圖限制和妨礙律師辯護,這隻會是違法辦案者的伎倆。但違法者必須承擔責任,刑訊逼供者必須為此擔責。在北海公安對律師團成員恨之入骨的當下,鼓動「被害人家屬」圍攻律師再正常不過,這不是我的什麼猜測,而是可靠的推論,在此,但請北海公安自重自律,刑訊逼供即為真,誰也逃脫不了罪責,冤假錯案被證實,任何參与之人都應承擔責任。在此,亦請北海中院堅守良知,亦如你們之前所做,嚴厲遵守最高法院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等法律規範,充分保障律師權利。法院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院不能為公安的刑訊逼供背黑鍋,除非北海中院已被權力所裹挾,而且甘做權力走卒。
沒有任何一家法院甘願被權力裹挾,除非法院已沒有法治可言;沒有任何一位法官情願做權力奴隸,除非法官已喪失良知;沒有任何一位被害人家屬自願圍攻辯護律師,除非受到辦案人員誘導和指使。北海案已大致昭示,北海公安的刑訊逼供即為罪魁禍首,通過刑訊辦鐵案,而當適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審理」警察時,北海公安又做賊心虛,生怕自己的刑訊逼供內幕被揭露,如此,就需要以唆使被害人家屬來圍攻律師達到強迫律師團成員退出北海的目的。但是,此案已大致昭示,刑訊逼供為真,被告人招供為假,案件疑點頗多,案件事實不明,案件實為假案,公安一手搓成,這樣,北海公安最終承擔責任即為必然。尚且,一個以維護公民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為己任的人民公安,在自己的眼皮底下保護幾位律師的人身權益應該不在話下,而律師團成員又一次在北海遭遇圍攻,且公安只是圍觀,我們即有十足的理由相信:北海公安通過刑訊逼供辦冤案為真,北海公安鼓動家屬圍攻律師為真,北海公安面對律師被打袖手旁觀為真,北海公安理應承擔責任亦為真。
文章來源:《中國選舉與治理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