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21日訊】有這樣一個場景:中國。一個小女孩躺在馬路中間,嚶嚶哭泣,唉唉呻吟,口鼻出血,衣衫破損,身體鮮血流淌如小溪。一位大媽經過此地,見狀大驚,一秒鐘都沒猶豫,放下手里東西扶起小女孩;小女孩傷勢很重,扶起來立即又倒下去。馬路上車來車往,繼續躺在這裡很危險,路人也不方便。於是大媽將小女孩拖到路邊放下。 —— 這是一個正常人的本能行為。(就算是一個動物處於這種境地,也得為它做點什麼,是吧?)
可就是這樣一個平常而簡單的做法,讓大媽一夜成名。為何?
第一,源於「物以稀為貴」。在這大媽之前,有18個同樣正常的人從小女孩身邊經過,他們中間有:體面瀟灑的帥哥;威武的摩托騎士;蹬三輪的憨厚大叔;手牽小女孩的慈愛母親……他們個個目不斜視、從容淡定。幾分鐘裡,除了再有一貨車從小女孩身上壓過,這18個人中就楞沒有一個在小女孩身邊哪怕停留一秒鐘!18個人都不管,只有大媽一個人來管。 18:1,多麼高的比例啊!1:18,多麼低的比例啊(十三億中只有不到一億)。因為「稀有」,所以「珍貴」,這大媽不想出名都難啊。
第二,源於她沒受過多少教育。她當然就不懂電腦,就沒有上網,就不知天下大事,就不知道彭宇因救人被陷害,肯定也不知道還有誰誰誰、誰誰誰、誰誰誰也是因為捨身救人拖不了乾系;她沒有受過多少教育,就頭腦簡單,就缺乏邏輯思維,就不懂醫學常識。她肯定沒想過,這女孩要是在被她拖的那一刻斷了氣又有旁邊人證明剛才女孩的手還在動,她一拖就不動了後來就再也沒動了……的後果。她當然沒有想也沒有時間想,她只想:這女孩兒傷了、不能再躺在這裡、趕快找她媽來……。其實大媽也不如我想的這麼無知,她事後說了:我一個老太婆能把她弄傷成這樣?她知道有風險,但她還是做了。
第三,源於她勇敢。那位慈愛的母親看見鮮血就害怕,說「那麼多血,好嚇人,我的女兒嚇得大哭,我們只能趕快走開……」云云。這慈母都嚇得給110打不了電話了。但這拾荒大媽顯然見過世面,鮮血嚇不倒,於是勇往直前。
第四,源於她眼神兒太好。18個人中,絕大部分是沒看見:我在忙著算賬沒往外面看;我正在搬貨,那堆貨擋住了我的視線;光線那麼暗,我沒看見她在我腳邊;我開摩托趕路沒注意地上有人啊……都很委屈很無辜。是啊,孩子,你那麼小,那麼個小不點兒,很容易讓人忽略。但這大媽扛的那個大口袋怎麼就沒擋住她的視線?暗淡的光線怎麼還是讓大媽看見了你?當時大媽正往各店舖裡東張西望、仔細搜索,尋她賴以生存的廢舊物品,怎麼還有多餘的眼神看見你呢?看來,眼神好壞跟看得見看不見沒有關係。那陳光誠完全一瞎子,他怎麼就看見了社會的不公和腐敗?
第五,源於她的地位低下。這是最讓大媽名聲大噪的:她是個撿破爛的!這中國不知從何時起,就喜歡把人分為三、六、九等。掙錢有等級(公務員和民工),住醫院有等級(八級豪華醫院和醫院走廊),住房子有等級(別墅房和拆遷房),食品有等級(特供和普通市場),學生分等級(紅領巾和綠領巾)……連這救人都得看等級。這大媽要不是個撿破爛的會有這麼「火」嗎?假如她是公務員、是城管、是領導、是老闆、是官員、是薄熙來……當然這只是個假設。因為這年頭、這社會、這種體制下,這類人是少有管這些閒事的。於是大媽名聲大噪就勢在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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