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書記員暴打服務員 自稱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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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0月21日訊】日前,山東濟寧市一名法院書記員暴打女服務員,還自稱“110”。這個事件在網上引起了網友的熱議,下面讓我們來看看雪莉的報導。

本月11號,一名顧客在濟寧的一家兒童攝影店,因為一點小矛盾,突然暴打接待她的女服務員。據悉,到現在,這位打人的女子還沒有受到處罰。

   

據攝影店的店主韓女士表示,當時因為拍照的價格談不妥,這位穿藍色衣服的女子就對服務員大打出手。韓女士當時就打電話給“110”,沒想到這位藍衣女子說:“我就是110,我是中級法院的!”

   

看過這則新聞以後,很多網友都紛紛為被打的女服務員鳴不平,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將此事處理的公平公正合情合理,不要再用“臨時工”的說法了事。

    

事後,據當時出警的一位派出所副所長說,打人女子是中級法院的一個書記員。而這次,官方還真的沒有說這個打人者是“臨時工”,但是給出的沒有處理打人者的理由也挺新鮮。這位副所長說,沒有處理的原因之一是打人的書記員“正處在哺乳期”。

    

被打的女服務員哭泣說:“真嚥不下這口氣,她在政法部門工作,她以為我們是老百姓,希望你們為我伸張正義。

  

有網友感嘆道:“這個社會太多的我是xx:我爸是李剛,反對我就是反對黨。你報110,我就是110。你找政府,我就是政府。甚麼是法律,我就是法律!”

 

也有的網友提出:“要是司法系統裡都是這樣的人,那公正還怎麼保證啊?像這位書記員這樣的人在特殊的保護傘下可囂張成這樣,在有錢人和有權人的社會裏到底有多少冤案錯案啊?”

新唐人記者朱琳、雪莉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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