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再提陳光誠 各地聲援持續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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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0月14日訊】(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喬龍採訪報道)繼《環球時報》之後,上海《東方早報》星期四罕有的發表評論文章,針對陳光誠及全家被限制自由,該文稱,媒體只需要客觀、全面地告訴公衆“陳光誠是誰”就可以了,群衆的眼睛是雪亮的。而有大學生發起“要有光、要有誠”的聲援行動。

中國網民發起的探望陳光誠行動,引發的蝴蝶效應正在擴大。

近日一些學者也紛紛發表感言聲援陳光誠,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教授張鳴,星期三在新浪微博寫道,失明維權律師陳光誠被軟禁的所在地山東臨沂市已成匪區。

“只要經過那裏,就可能遭到毆打搶劫和關押。”

他質問當局爲何去探陳光誠,都要被毆打和關押?

中央電視臺體育頻道足球評論員賀煒寫道:

東師古村老陳家的事,官捂民揭,兩相角力,似已陷入僵局。紙裏終究包不住火,此事一味封堵絕非良策,殊不知強壓正是壓力之源。執政之道,剛柔相濟,要讓公民有合理表達訴求的泄壓管道,壓力泄不掉,民意就會變成炸藥桶。

繼《人民日報》旗下《環球時報》周三發表題爲“不要將陳光誠事件意識形態化”的文章之後,上海的都市報《東方早報》星期四發表媒體人“牛克”的評論文章:“陳光誠是誰?”呼應。

文章說,陳光誠到底是誰呢?2003、2004年多家媒體曾經報道,2003年陳光誠持盲人證在北京乘地鐵,未享受免費待遇,因而狀告北京地鐵,最終爲“全國的殘疾人討了個說法”。

今年10月5日,新華社旗下某媒體的一位元記者去探訪已出獄的陳光誠,在路上被臨沂有關部門羈押和毆打。在被限制人身自由三四個小時後,他才被送回原籍。

文章稱,“要求臨沂當地政府公開有關資訊,無疑是媒體應有的態度”、“媒體只需要客觀、全面地告訴公衆‘陳光誠是誰’就可以了,群衆的眼睛是雪亮的”。

有評論認爲,民間表達立場的空間和實踐能力目前正在飛速提升。

長期關注陳光誠的北京社會活動家胡佳評論說:“東方早報作爲大陸的平面媒體能夠打破這種噤聲,有聲音總比沒聲音好,那麽能夠發展成爲國內這些媒體,也能讓這些事情浮到臺面上來,能夠把他擺到陽光下去探討,我們認爲這就離光誠的問題解決,離那裏的黑洞被揭開就爲期不遠了。”

今年初曾因探望陳光誠遭保安毆打的南京網民珍珠星期四對記者說,本周有廣東的大學生自發加入聲援活動,他們的口號是“要有光、要有誠”。

回答:我有光、我有誠,這個活動都是他們學生自發的。

記者:什麽時候開始的?

回答:應該是昨天吧。並且三撥不同的學校,有學生回應。

胡 佳認爲:“過去六年以來有很多的律師、志願者、海外媒體的記者以及外交官前往那裏,但是都受阻,我們對光誠境遇的改變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今年以來通過 ‘珍珠’還有劉沙沙(等)公民們的努力,尤其她們秉承一種非暴力的行動,屢戰屢傷,屢傷屢戰,就是這種韌性鼓舞起了很多人,也把許多人內心中已經漠然的良 知又激發起來了。”

對於有學者近期敢於衝破阻撓,爲陳光誠發聲。

他說:“你可以看到光誠這件事情曾經是噤若寒蟬,很多 的比如學者、在公共領域有發言權的這些所謂異見先鋒、異見領袖們,他們好像以前表達的也並不多。隨著一個個普通的網友看到普通的志願者們一個一個的帶回來 的親身經歷,表達的細節把這個事件勾畫的越來越清晰完整,那麽大家的良知還有韌性就無法再忍耐了。”

北京學者劉軍甯說:“光誠並不是當地的一個犯人而是一個國家的犯人。希望看到在這個事情上有突破。”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說,雖然對陳光誠案件的來龍去脈不很清楚。但是如果涉及到公民的合法權利,中央政府應該重視。

“如果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屬於公民權利的範疇,那麽中國政府理所應當尊重公民的要求,尊重自己制定的憲法。如果這個國家大家都不遵守憲法,那麽憲法最後也保 護不了任何人,就像當年不能夠保護國家主席劉少奇一樣。做爲一個非憲政的國家,受害者不僅僅是公民,最後的受害者一定是國家的領導人。但是如果涉及到公民 權利,我呼籲中央政府一定要對此加以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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