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檔案】大飢荒年代的北京「嚴打」

【新唐人2011年10月11日訊】辦「人民公社」,吃「集體食堂」,農民把自家鐵鍋、鐵勺無償投入高爐,大鍊鋼鐵。1961年「公共食堂」辦不下去了,各家重起爐灶,卻沒有鐵鍋等炊具。去買吧,市區的商品全都「憑證」「憑票」供應。迫不得已用口糧與城市人交換物品,又被「取締」、抓審、勞教。

緣起

1958年的「大躍進」,由於工作嚴重失誤,左傾錯誤在各個領域泛濫成災,造成國民經濟失衡。伴隨而來的是「大躍進」後期發生在全國(大陸地區)的空前大飢荒

這場災難同樣波及「首善之區」的北京,出現了有史以來很少遇到過的商品匱乏,食物短缺,市場緊張。

然而,幸運的是,北京作為首都,有著獨一無二的「政治優勢」。黨中央採取非常措施,全國各地區、各兄弟省市皆以「政治大局」為重,用行政手段壓縮當地人民的基本需求,全力以赴支援北京。居住在京城的平頭百姓也沾了光,——最低生活水準得到維持,且遠遠高於外省市居民生活水準,而此時神州大地餓殍遍野。

民以食為天

京城用糧全靠外地調入,自1959年以後,調入發生困難,越來越少。曾一度出現庫存用糧不夠維持六天需求的緊急狀態。當時全市人口不足 400萬(享用商品糧待遇的「非農業人口」),遵照黨中央指示:居民口糧低標準供應,把自1954年 「統購統銷」后實行的居民「憑證」供糧改為「憑票」供應。凡是在京有正式戶口(所謂「吃商品糧的」)每人按月發放糧票。糧票分為:粗糧票,麵粉票,大米票……糧食定量依年齡大小,因人而異,從嬰兒降生的3斤、少兒6斤、兒童8斤……至成人21斤不等。此外還依身份不同,指標各異,如在校大中學生、機關幹部、特殊工種……略有所增加。其中麵粉供應佔總定量20%,大米占 10%,其餘供應粗糧——玉米面、白薯干、有時即高粱面兒、鮮白薯等雜糧。

嬰兒發給奶證,每日兩瓶,每瓶半磅。滿周歲的,供應1瓶,再摻兌「代乳粉」。代乳粉票和嬰兒糖票,每月各發一張。憑票到指定商店可購代乳粉1市斤(由黃豆粉、大米粉及少許奶粉摻兌而成)和黃砂糖2兩(古巴產的)。

由於口糧標準低,副食品短缺,人們飢餓,加之受社會影響,糧管部門在定量變更及舊糧票銷毀的管理上時有漏洞出現,一時間貪污、偷盜、倒賣糧票以及印製假糧票的案件屢有發生,1961年1市斤北京市糧票黑市價格3元(當時生產第一線的工人80%以上月薪為三四十元),1市斤全國通用糧票黑市價格4 元,1市斤北京市面票黑市價格5元。

當年,作為多數居民的「骨幹」副食品豬肉自1959年元月起憑票供應。凡是在京有正式戶口的,每人每月三張票(分為上、中、下旬各一張) 每票供應鮮肉1——3兩,依貨源狀況而定,肉少時供應1兩,肉多時不得超過3兩。但自同年5月起,把每人每月的三張票削減為兩張(上半月、下半月各一張)。

1960年豬肉貨源急劇減少,到當年7月起已無鮮肉可供應居民,即月市場投放陳年肉罐頭頂替鮮肉供應。數張票集中起來可買到一盒(聽) 罐頭。

1961年起,將原發放的每張肉票面額最多3兩削減為2兩。同年4月,用庫存的雞、鴨、魚罐頭頂替鮮肉。6月到年底,對居民停止供豬肉。

牛、羊肉自1959年元月起憑票供應。凡是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居民,在京有正式戶口的, 每位每月發給「清真肉票」三張,票面標明:上旬、中旬、下旬,每張票一次性使用,可購鮮肉1——3兩(牛、羊肉二者選一)。貨源不足時,曾從西北調入駱駝肉頂替牛肉供應。同時規定:下貨(內臟)頂替鮮肉分量。

據官方統計:1961年北京市人均肉食消費量是8兩半(全年),是有史以來北京居民消費水平最低的一年。但仍遠遠高於其它兄弟省市。(統計數字見《北京副食品商業志》2002年版)

1960年,蔬菜被正式划為「國家二類商品」。強化「產銷統管」體制。對居民實行憑票限量供應。凡是在京有正式戶口的,每人每天供應鮮菜 2兩 (100克),但品種不限。蘿蔔、土豆、白菜等任擇其一。但以土豆居多。另外還發放有少量的「蔥票」,持票可購買到少許蔥、姜、蒜等,主要由「居委會」安排,重點是照顧基層革命軍烈屬。但有時出現憑票也無菜可買的情況,仍可持票買到腌菜或鹹菜(腌醬菜也憑票供應)。

冬貯大白菜憑《北京市居民副食購貨證》每戶供應數斤,十余斤不等,這要根據貨源狀況而定。

雞蛋自1958年元月起就實行限量供應,憑《北京市居民副食購貨證》每戶每月供應1市斤,但超過十口人的「大戶」,每戶每月增加1斤。

1960年至1961年,雞蛋對普通居民停供。僅按中央有關規定,對「特需」人員提供,如在京的領導幹部,全國頂尖級的知識分子;駐京外交人員等。

花生和瓜子一年「品嘗」一回。每逢春節光臨,每戶居民憑證供應花生半斤(含皮)和瓜子2兩 (熟)。花生與瓜子屬油料作物,早在1953年即被列為「 統購統銷」物資。國家有關部門對此一直掌控很緊。直到1965年以後,才由每戶居民每年供應半斤改為每人供應半斤和瓜子2兩。這是后話。

食糖供應憑《北京市居民副食購貨證》每人每月供應2兩。水果塊糖或黃砂糖二者選一。黃砂糖是從古巴進口的。

食油供應按在京正式戶口,每人每月發放油票一張。憑此票可購食油三兩,品種以豆油或棉籽油(當時叫衛生油)居多。花生油則在年、節期間少量投放市場。

此外,春節每戶額外增發「節日補助油票」一張。憑此票可購香油(芝麻油)1兩。

食鹽供應憑《北京市居民副食購貨證》每戶每月供應1市斤。大粒粗鹽或精鹽,任擇其一。超過十口人的「大戶」可增加半斤。

稀黃醬每月每戶憑證供應半斤(無包裝,自備器皿),超過十口人「大戶」增加半斤。

芝麻醬供應逢三節(春節、國慶、五一)憑《北京市居民副食購貨證》每戶供應1兩(50克),無包裝,自帶器皿。

此外,逢年過節還有粗粉條2兩,粉絲1兩,花椒半兩、大料半兩、木耳半兩,黃花半兩,鹼面兒半兩,皆憑《北京市居民副食購貨證》按戶供應。醬油(低檔)、醋(散裝)基本是敞開供應,但每次購量不得超過3斤。所幸——不限次數。群眾稱之「限量不限次」。

糕點食品自1958年下半年起,供應趨緊張,畢竟是糧油製成,為彌補日常飲食熱量不足,許多居民搶購充饑,出現排長隊「景觀」,市場經常脫銷。自 1959年春節起,正式實行憑證限量供應。憑《北京市居民副食購貨證》每戶可購1市斤,但品種任選,主要是三大類,蛋糕、桃酥、江米條,其它花樣兒品種不多。後來由於糕點原料短缺,自當年9月起,由憑證供應改為「憑票」。每戶每月發給糕點票和餅乾票各一張。憑票購買糕點半斤和餅乾2兩,同時另加收北京市糧票4兩(全國通用糧票不行)。

茶葉自1959年起被划為「國家二類物資」。鑒於當年基本國策「以糧為綱」,茶田大幅壓縮,改種農作物,產量銳減,市場罕見。

1960年中秋、國慶兩節,居民憑《北京市居民副食購貨證》每戶供應茶葉1兩(低檔)。

1961年春節,每戶居民憑證供應茶葉1兩(低檔)。1962年,貨源更緊張,市場脫銷。考慮到「政治影響」,不得不從中央各大機關、部隊招待所、賓館等單位庫存茶葉中回收一小部分填補首都市場「空白」。據官方統計:當年回收茶葉達484公擔, 緩解了市場緊張。同年國慶,每戶居民憑證供應1兩(中檔)。郊區農戶供應半兩(低檔)。在企、事業單位有正式「集體戶口」的單身漢憑《個人購貨證》每人供應2錢。

北京的餐飲業(各類餐館、飯莊)奉市委之命於1960年7月30日實行就餐收糧票制度。自古以來,北京餐飲業聞名遐邇,名菜佳肴,應時迭出,烹制精細、選料考究,滋味各異。然而,這一歷史形成的特色,自1953年實行「糧油統購統銷政策」后,發生根本性轉變。原料採購受到嚴格限制,其經營品種、飯菜質量大打折扣。繼而是1956年的「公私合營」,管理體制變更,許多老字號餐館、飯莊被「合併」,撤點,有相當一部分關門歇業,剩下的勉強維持,但要隸屬於新成立的國營「飲食公司」管理。此時仍基本能敞開供應,主要提供些大眾化的主食饅頭、烙餅之類。

可是到1959年底,又發生變化,當時由於糧油茶肉蛋短缺,北京附近周邊城鎮(天津、保定、石家莊等地)的大小飯館率先實行就餐收糧票制度,加之當地居民口糧標準低,副食品奇缺, 許多外地居民集中湧入北京,專程覓食就餐。一時間京城大小餐館門前出現前所未有的排長龍景觀。人流雲集,徹夜不散。從晚上開始排(次日早餐),清晨早餐過後又排起午餐隊,午飯後又開始排晚餐隊,晚餐過後又開始排次日早餐隊……循環往複。往往一家多人輪番上陣,同時又有大批本市居民也加入隊列……畢竟此時主食尚不收糧票!

此狀況引起中央高度重視,不僅糧油消耗量大,且局面混亂,「政治影響」太壞。對此,經中共北京市委提議,並報請黨中央批准,自1960年7 月30日零時起,北京市轄區內的飯館,餐廳一律憑票供應。僅保留少數高檔飯館,不收糧票,但價格昂貴,高價菜肴,非普通居民所能享用(計有東安市場內的東來順、王府井大街路東的萃花樓飯莊、西單北大街的曲園酒樓、王府井大街北口路東華僑大廈內的大同酒家約18處)。欲到這些高級飯館用餐者須提前一日在飯莊門前預約,領取「號牌」,次日憑「號牌」入座用餐。每日「號牌」數額有限。

1960年11月14日,黨中央發出緊急指示,要求立即開展大規模採集和製造代食品的群眾運動,以渡困難。黨中央根據科學院的建議,向全國人民推薦了若干種代用食品。例如玉米稈粉、小麥稈粉、橡子麵粉、小球藻等。黨中央要求大規模地動員群眾,自己動手,土法為主,自做自吃。為了做好這件事,中央成立了領導小組,設立了專門的辦公室,並要求各地區也要設立相應機構,負責對這一運動的具體指導。

由於口糧標準低和副食品嚴重短缺,人們攝取熱量不足,不少群眾患了浮腫、肝炎等疾病。經醫院確診「無誤」可領取「康復粉票」一張,憑票到指定地點可買「康復粉」一份(麥麩、豆粉與砂糖摻制),每日用開水沖食數次。據老者回憶道:「療效還行」。

確保「特需」萬無一失

北京作為首都,集中了黨中央、國務院、人大、政協、解放軍、公安等首腦機關的一大批領導幹部。為了保障這一特殊群體的日常消費,堅持「為黨中央服務」的主旨,北京在物資和商品供應工作中堅持確保重點、照顧特需、全力以赴、萬無一失。

「特需」又稱「特供」。機構正式名曰:「北京市食品供應站」。坐落在東安門大街 34號,對外通稱:34號。從不叫全名。它的前身是原公安部八局五處——食品保衛處。早在我黨建政之初,為了保衛偉大領袖及其戰友們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公安部曾設食品專供站,即:中南海特需供應站。這個「特需供應站」對外稱:北京飯店招待所,起初是處級單位,下設四科一室,並管轄幾個專用生產基地, 規模較大者是巨山農場,專為中央領導人生產、特製、加工優質的糧油、菜蔬、水果、肉、雞鴨、蛋、奶……等副食品。基地建有專用屠宰廠、肉食加工廠、糕點糖果加工廠、熟食製作車間、檢測化驗室等專門設施。這些設施當時皆屬最先進的,甚至連豬舍、養牛場……皆聘請蘇聯專家設計與建築。

此後,隨著政權穩固,特需供應工作越來越完善,不斷充實。到1956年,這項長期「政治任務」由公安部正式移交北京市負責。移交時隸屬北京市第三商業局, 后又劃歸二商局,在此基礎上又進一步充實,不斷完善,並建立了一整套完備的長效機制,沿襲至今。

「特需」主要「特」在三個方面:第一安全(絕對安全、萬無一失),其二高質量、高水準,第三方便。為了做到這些,食物從原料生產、採摘、採購、監測、加工、製作、化驗、包裝、調運、配送、驗收……等各環節,皆由專職人員、專門車間、專用設備、專庫、專車……進行。做到:「 數量、質量、品種、及時、安全」五個保證,一絲不苟、絕不鬆懈、全力以赴、萬無一失。

「特需」商品包括:糧油食品、豬牛羊肉、禽類、各類蛋品、各類海鮮、乳品、生猛野味、糕點、糖果、小食品、調味品、罐頭、煙酒茶,熟食、鮮菜、乾果、硬果、蔬菜、雜貨……及日用品、招待品等等,豐富多彩,應有盡有,且精華薈萃。

特需供應無小事。為了做到絕對安全,其業務幹部和職工皆由市商業局選調,但保衛幹部和化驗人員則由公安部八局任命和市公安局選派。工作人員不僅是「政治可靠」思想過硬,而且其出身背景、家庭成分皆經嚴格審查。他們不僅認真執行中央制定的「特供政策」和「組織紀律」,還能把服務對象「需求什麼?喜好何物?」 深入研究、探索,認真落實。由於工作成績優異,服務對象滿意,受到中央多次表彰,曾有9位同志先後榮獲毛主席接見。

享有「特需」待遇的幹部的特供標準依每人的權位高低、官職大小、級別不同,有所差異,除享有 「一級勤務」的首長之外,二級首長、三級首長……逐級遜色。如人大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全國政協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與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簡稱四副雙高)中央明確規定:除按照北京市居民定量供應之外,每戶每天再供應鮮肉1斤,每月供給雞蛋6斤,白糖2斤,甲級香煙2條,食油、果蔬等適量。

正、副部長一級的,除享有北京市居民待遇之外,每人每月再供給鮮肉4斤,雞蛋3斤,白糖2斤、甲級香煙2條,鮮菜、果蔬不等。

正副司局長一級的,每位每月再供鮮肉2斤、雞蛋2斤、白糖1斤,甲、乙級香煙各一條。

除在中央、人大、政協、國務院之外,而在北京市、地方上的國營大企業、大單位任職的,凡是行政七級以上的,每人每月再供給鮮肉4斤、雞蛋3斤、白糖2斤, 甲級香煙2條。

行政七級以下、十三級以上的(當時幹部劃分為25個行政層級,十三級以上屬「高幹」)每位每月再供給鮮肉2斤、雞蛋2斤、白糖2斤,甲級香煙一條。

行政十三級以下、十七級以上的,除享受普通居民的低標準供應之外,每位每月僅能得到2斤黃豆、1斤白糖的額外「關照」。群眾詼諧地稱呼這個檔次的是「糖豆兒幹部」。

除此之外,還有「軍特需」、 「國宴特需」、「兩會特需」、「外國專家特需」……不一而足。雖皆屬「特供」範圍,但規格不一,標準各異。這裏僅以體育運動員為例(與外國不一樣,我們是 「舉國體制」,體育經費皆由國家撥),對即將參加國際比賽(注:困難時期在京僅舉辦一次國際賽事即26屆乒乓球賽)在京集訓的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和領隊,每人每天供給鮮肉2兩半。

凡是達到國家「運動健將」一級水平的,在京比賽期間,每位每天供應鮮肉4兩(據考:當時享有這一待遇者僅兩位:陳鏡開(舉重)、穆祥雄 (游泳))。

對即將參加全國比賽的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和領隊,在京集訓和比賽期間,每人每天供給鮮肉1兩半。

「僑匯供應」:困難時期為儘可能多賺外匯,充實國庫,黨中央決定「對在大陸的僑眷實行商品供應優惠政策」。凡是從境外匯入的外幣,摺合成人民幣超過100 元的,可憑「僑匯券」增加供應糧食6公斤(大米、麵粉和豆類各佔1/3)、食油1公斤(花生油、豆油二者選一)、白糖2 斤,鮮肉2斤(豬牛羊肉任擇其一),此外還有棉布10尺。

艱辛的時尚

大飢荒引發出連鎖反應——物資匱乏。1960年黨中央決定:減少民用棉布供應。布票按人頭髮放,凡是在京有正式戶口的 (吃商品糧的)每人全年四尺五寸,實際夠打補丁用。當時的拆洗縫補業總有做不完的活兒——您送去無論多麼破舊不堪的衣物都能補好,做上。打一塊補丁,除了收錢,還要按尺寸大小收取布票。

1964年後,情況稍緩,發放布票略增。除布票外,還發行過:棉花票、絨衣票、汗衫票、背心票、褲衩票、膠鞋票、棉鞋票……有一時期,買縫衣線也收布票, 一寸布票可買一小團。生了娃的婦女,發給「油布票」一張,憑票可買到三尺油布。

為了分配有限商品,還發放過:肥皂票、火柴票、煙筒票、鐵爐子票、鐵鍋票、鋁壺票、生爐子用的「劈柴票」和「炭煤票」。還有大衣櫃票、大木箱子票、木床票、圓桌票、鬧鐘票、手錶票、電燈泡票、縫紉機票、自行車票等。這些票都是一次性的,按票面規定的數量購買。據不完全統計,北京市1961 年度憑票供應物品達69種,還不包括「憑證」的。

1961年底又發行「工業券」。從此,除憑證和憑票之外的商品皆「憑券」供應。工業券發放是在職人員按其工資收入比例, 平均每20元工資配一張券。購買範圍較廣:毛巾、毛毯、毛線、手帕、電池、軸線、鐵鍋、鋁盆、鋁飯盒、搪瓷面盆、搪瓷口杯、搪瓷便盆、線手套、鐵殼暖水壺、竹殼暖瓶、運動鞋,雨傘、棉膠鞋、縫衣針、縫衣線、油布雨衣、夾膠雨衣,人造棉製品,尼龍內衣褲、皮鞋、鬧鐘、收音機、腰帶、刀剪、進口刀片、各類箱包、巧克力糖塊及定量之外的香煙、茶葉、白酒等。

城裡供應緊張,京郊大地的農村更困難。由於辦「人民公社」,社員被迫吃「集體食堂」,淳樸的農民響應黨的號召,把自家鐵鍋、鐵勺等傢伙無償捐獻出來,投入高爐熔煉,大鍊鋼鐵。1961年「公共食堂」辦不下去了,各家農戶不得不重起爐灶,但又買不到鐵鍋等炊具,紛紛湧入城裡尋購。然而,市區的商品幾乎全都 「憑證」或「憑票」供應,農民根本買不到東西。

因此,農民不得不忍飢挨餓,把省下的點滴口糧和小土特產與城市居民進行調劑、私下交換,換一點生存必須物品。針對這種現象,中央髮指示: 任何人不得私下進行物品交換、買賣、販運。1961年10月9日,北京市工商、公安部門全面出擊, 僅一天之內就取締、查獲私下交換物品案件13977起(罪名黑市交易),抓獲69913人。公檢法機關「從重從速」審查處理1萬余名,「依法」逮捕100 余名,管制34名,「勞動教養」100 余名,拘留700餘名,「勞動教育審查」1000餘名,其餘的強制遣送原籍或由所在單位領回去處理。

(原題目:大飢荒之北京「嚴打」)

文章來源:《炎黃春秋》200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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