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布斯不是神 生涯7大突槌品

【新唐人2011年10月6日訊】(中央社紐約5日綜合外電報導)蘋果公司共同創辦人喬布斯(Steve Jobs)在產品設計上常想推展到極致,但結果不總是那麼美好。美聯社總結7種在他指揮下研發的產品,但上市之後銷售成績不佳或功能不受歡迎。

1.蘋果III(Apple III,1981)。它是接替超夯蘋果II的新產品,目標放在商務用戶並以此定價。不幸的是這個硬體不可靠。蘋果在商務電腦用戶市場上輸給同年推出的IBM個人電腦,與其他快速增加的模仿產品。

2.Lisa電腦(1983)。第一部商業量產的電腦,擁有繪圖使用者介面,推出時售價9995美元。比較便宜的麥金塔電腦(Macintosh)1年後推出,就掩蓋掉它的光芒。

3.NeXT電腦(1989)。喬布斯被趕出蘋果之後,他成立的公司所設計的1款電腦,當時在許多方面都領先群倫,但它與蘋果III及Lisa電腦一脈相傳,售價太貴無法被主流使用者接受。

4.Puck Mouse(1998)。新型iMac是喬布斯1996年重返蘋果之後推出的第1項重要產品,廣獲成功,但搭配的這個圓形滑鼠很小。使用者無法靠觸覺感知它指向哪個方向,即使握在手中,也常會找不到,難以使用。

5.The Cube(2000)。這款小型桌上型電腦裝在透明塑膠方形容器中很漂亮,曾獲設計獎,但因為價高,在店頭不受歡迎。它的功能也沒超過其他蘋果電腦。蘋果的設計具有指標性,但消費者通常不願單單為了設計,付出額外高價。The Cube的概念繼續用在Mac Mini,後者比較小、比較成功,但比較不吸睛。

6.iTunes電話(2005)。很容易忘記iPhone不是蘋果涉入行動電話業務的第1個產品。蘋果2005年底曾與摩托羅拉合夥推出ROKR。它當做電話,雖然不算超棒,但還過得去,但如果當作音樂播放器,則差iPod一大截。它僅能儲存100首歌,而且從電腦灌到ROKR的過程很慢。還有人批評它不讓使用者從行動電話網路下載音樂,第一代iPhone也有這種限制。有人甚至稱ROKR是「the iPhone」。

7.蘋果電視(2007)。蘋果進軍客廳的行動三心二意,很不符合蘋果的風格。喬布斯之後說,蘋果電視只是個「嗜好」。蘋果電視是個小盒子,連結住家的電視與Mac電腦。使用者可以利用小型遙控器將電腦裡面的音樂及電影在電視上播放。蘋果電視很昂貴,售價249美元,裝配與使用都很複雜。從iTunes購買的電影解析度很低,在HDTV高畫質電視機播放起來很模糊。蘋果2010年推出更先進、更便宜的蘋果電視,可以直接連接到網路。(譯者:中央社何世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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