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5日電)金管會今天公告,信用卡申請書應注意的權益,說明字體不可以小於8號字,並用紅字、粗體或加底線的方式,提醒持卡人注意。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為了有利持卡人充分知悉信用卡的權利及義務事項,針對信用卡重要約定的同意聲明事項,包含持卡人申請預借現金密碼方式、共同行銷與第3人合作推廣及持卡人應勾選同意、不同意事項。另外還有利率等各項費用,說明字體不得小於8號,且要用紅字、粗體或加底線方式標示。
此外,銀行網站也要以12號字製作「申請書全文」電子檔揭露,供民眾查閱。
金管會表示,現行發卡機構的作法與規定不符者,應於函令發布日起6個月內完成調整;另請各發卡機構稽核單位要在調整完成後,檢視內部遵循情形,並於調整期限屆滿後1個月內,將檢視結果報給金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