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送回國後被秘密審訊?賴昌星案再引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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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9月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駐香港特約記者心語8月31日採訪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中新增的沒收程序,引起外界對賴昌星案的再次關注,有媒體報導賴昌星被秘密審訊。

日前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特別程序中,新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對於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潛逃,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

不少人認為沒收程序能減少貪污,因為有些貪污者要很長時間才能引渡回國,像賴昌星遣返花費12年,有些甚至根本無法引渡回國。北京律師關安平向本台表示:“現在就是說這種犯罪越來越走向底層,一個村級別的官員犯罪金額就可以達到上億,縣級的也都能達到千萬上億,就是說明這種現象實際上是越來越多,刑法對他們懲處及預防功能發揮的很不夠。我想刑訴法最大的一個目標是在預防犯罪方面。”

賴昌星被遣送回國後,外界關注其所相關的特大貪污案發展。海外博訊網日前報導稱,賴昌星從加拿大被遣返回中國後,被送往一出秘密場所,當局對他進行秘密審訊,其一舉一動都遭到嚴密監控。在關押的囚室裡就有四個攝像頭,辦案人員24小時看守。對賴昌星的審查人員來自最高層,因為和眾多相關機構有瓜葛,並不是公安系統進行審訊。

香港《蘋果日報》日前的報導稱,雖然賴昌星被指控罪名是“走私普通貨物罪”,但因案件的特殊性,實質視之為敏感的政治案,禁止境內媒體擅自追踪報導此案;這也是7月22日賴從加拿大遣返回國後,突然在大陸媒體銷聲匿蹟的原因。為賴辯護的律師也要與當局簽署保密合同。

香港時事評論員李國城表示:“他們擔心是賴昌星如果報復一些參與走私受賄的高幹,當時這個案子涉及的很多,包括習近平當時也是在福建當官,還包括政協主席賈慶林太太因為這個事情跟賈慶林辦理了假離婚,這些細節都是因為怕賴昌星把他們供出來,這個事情進展到後面會不會變成叫賴昌星不要講,關鍵是在這裡。”

賴昌星向加拿大聯邦法院申請暫緩遣返的要求失敗後,7月22號在警方押送下被遣返中國,結束了在加拿大的難民生活。此前北京官員向加拿大保證不判處賴昌星死刑,以及使用酷刑,保障賴昌星基本權利。

和賴昌星有過間接生意往來的一位福建商人林先生告訴本台記者:“反正都是貪官,中國的黨、政、軍、公檢法沒有一個部門不貪污腐敗的,海關、稅務、公務員、鐵路,醫院、法院,沒有一個不貪污腐敗的。賴昌星貪污的錢都還去幫了好多人,那也挺好。如果說卡扎菲和穆巴拉克獨裁一個國家,那中國就有千千萬萬個的卡扎菲,幾千個國企央企,貪污都是幾億幾十億,他們都是千千萬萬的卡扎菲和穆巴拉克,他們給我們中國老百姓帶來的災難是非常深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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