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後主:從中共文件看高層對法輪功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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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8月3日訊】12年前,時任中共總書記的江澤民,將前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于98年對法輪功調查報告中所持的“法輪功于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客觀結論置於一旁,不顧廣大人民的真實感受和修煉後身心受益的事實(道德提高、身體健康、工作上進、家庭和睦),一意孤行的發動了震驚中外的對上億法輪功修煉者的血腥鎮壓,並且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信口雌黃的污蔑法輪功為×教。

江澤民在發動這場運動時,並沒得到當時政治局常委會的支援,在執行中又遇到了來自全球各地的強烈抗議和反對浪潮,明白真相的各級官員也都消極對待這場迫害,甚至加入了抗議和反對浪潮,面對江澤民這種倒行逆施的行為,各界黨政班子都紛紛採取了一些特殊的方式與其迫害路線劃清界限,這些特殊的方式就隱含在各界政府的文件、公告及法律條文之中。我們一一來看。

1、奇怪的十六大報告

2002年10月,中共的16大在北京召開,江澤民代表中共15屆常委會做了黨的工作報告。在鄧小平死後,江澤民執政期間所做的最大一件事就是發動了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在運動中他以“黨中央”的名義脅迫所有黨員以及全國人民服從他對法輪功的鎮壓命令,想以此建立個人的所謂政治權威。鎮壓運動波及全國,影響深遠,在江澤民統治的這幾年,江澤民的主要工作都是圍繞迫害法輪功展開的,動用了全國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財力,開動全部宣傳機器,發動全部國家機構,動員全部社會機構,可謂傾盡了國力來對付一群手無寸鐵、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修煉人。

那麼,以常理推之,在江澤民主持的16大會議上,由江澤民親自做的16大報告中,江澤民理應將他對法輪功的政策寫進16大報告中去,使之成為全黨的集體共識,從而能將這個政策以黨代會正式檔的形式在黨內合法的延續下去。但是,在數萬字的16大報告中,江澤民卻對法輪功隻字不提,好象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反差之大,令人費解。這是為什麼呢?其中又透露出什麼樣的“政治”資訊呢?

其實,這個現象恰恰表明,迫害法輪功不是當時的15屆中共常委會的決定,也就是說不是當時的黨中央的決定,在16大報告中不提法輪功,那當然是朱鎔基、李瑞環等其他常委施壓的結果,因為如果關於法輪功的論述出現在16大報告中,那就表明這個問題是15屆中共常委會集體的決議,是中共中央的決議,而不寫進去,那就等於向世人公開宣佈:“鎮壓法輪功是江澤民的個人行為,將來一切責任自負,與15屆常委會沒有關係。”

2、10屆人大政府工作報告

基於同樣的理由,在接下來的2003年3月份的10屆人大會議上,朱鎔基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同樣也沒有提及法輪功,這也是向全世界透露出一個重大的隱含信息:“本屆政府沒有參與迫害法輪功,鎮壓法輪功的運動不是我朱鎔基政府搞出來的,在我朱鎔基的政府眼裡,法輪功是沒有問題的,不是我政府要面對和處理的問題,所以不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之中。迫害法輪功是江澤民的個人行為,與本屆政府無關”。

回過頭來看,中國媒體對法輪功的全面造謠污蔑宣傳正是在2003年兩會前夕逐漸偃旗息鼓的,以常理推之,當然是高層換屆後政策調整所致,但是16大報告無疑對這種調整是有某種暗示和導向作用的。中共內部向來喜歡從公告中捕捉敏感資訊,16大的報告不提法輪功,應該對熟悉中共內部政治鬥爭的一些官員來說,是有警示作用的。

3、2005年公安部39號文件的玄機

那麼再看看江澤民、朱鎔基之後新一屆的中共領導人胡溫的做法。江澤民下臺前將自己的人馬大量的安插進常委會,為此七常委變成了九常委,羅幹就是專門靠鎮壓法輪功而發跡的,讓羅干進常委會主管政法委,當然是為了主管610,直接延續對法輪功的打壓,而曾慶紅、黃菊、吳邦國、李長春、賈慶林、吳官正等人(也包括羅幹)則是為了在常委會形成多數,對胡溫進行牽制和掣肘。由於江系人員在高層的存在,胡錦濤和溫家寶上臺後,迫害仍然在延續,胡溫首先做的就是在公共場合以及檔中沒有發表任何對法輪功的看法,當然了,如果真的不認同這條路線的話,新政府就必須得在一個正式場合來表達自己的態度,也許,像16大報告以及朱鎔基的政府工作報告一樣,通過一份公開的檔來表明其態度是最好的方式,但這也需要一個恰當的時機。

2004年9月中共16屆四中全會召開,江澤民正式交出軍權,意味著江澤民從名義上已經完全沒有了正式的國家權力,也意味著胡錦濤此時已經開始全面掌權,可以在一些領域逐漸放手幹自己想幹的事情了。緊接著,2005年4月公安部頒佈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5]39號),這個通知是這樣寫的:“……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檔明確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通知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檔明確的7種邪教組織分別為:1)呼喊派;2)門徒會;3)全範圍會;4)靈靈教;5)新約教會;6)觀音法門;7)主神教。公安部自己明確認定的7種邪教組織分別為:1)被立王;2)統一教;3)三班僕人派;4)靈仙真佛宗;5)天父的女兒;6)達米宣教會;7)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值得注意的是該檔“明確”的14種邪教組織並不是新認定的,均是1995年至1999年12月期間以上三個部門通過正式的檔早已予以認定過的,39號檔只是把以往的文件綜合在一起,以2005年公安部39號檔的名義重新公佈了一遍。

那麼這麼做有什麼意義呢?

從文件的時間上可以看出:在1999年12月至2005年4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以及公安部並沒有再認定任何新的邪教組織,而且在1999年12月之前已經正式認定的邪教組織的名單中,並沒有法輪功。這就相當於新政府通過這種方式向全世界以及全國人民宣佈:“法輪功不是×教”。在法輪功被江澤民以×教的名義鎮壓了約6年後,三個正式的國家部門聯合推出了這個公安部2005年39號檔,三個部門分別代表了中共黨中央、中國政府和公安系統,其“政治”內涵其實就是胡溫新政府以公告的形式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路線正式劃清界限。也就是說新一屆的中央和政府以及公安部從來沒有說法輪功是×教,誰說法輪功是×教,誰打壓法輪功將來誰要自己去承擔責任。

另外,在江澤民當權的1999年10月25日,侯宗賓將法輪功說成是“×教組織”,並且做了一個《﹙草案﹚說明》,提交全國人大審議。30日,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次會議否決了侯宗賓的《﹙草案﹚說明》,通過了一個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該《決定》未提法輪功一個字,這本身就告訴人們:法輪功不是江澤民污蔑的×教組織。這就是此項立法的真實過程和意圖。

就是《刑法》三百條,也沒有提法輪功。相應《憲法》保護信仰自由,《刑法》懲治破壞信仰自由的犯罪行為。

4、期待下一個文件——2011審江通告

綜上所述,在江氏流氓集團發動的這場史無前例的針對真善忍信仰的大迫害面前,中共體制內各界高層官員和制定法律的專家們能有這樣的舉動,也算是難能可貴,這為體制內正義力量的積聚提供了一定的空間,也為這些高層領導和各級正義人士對這場大迫害的最後表態贏得了歷史緩衝的時機。

如今,迫害法輪功的惡首江澤民已經死了(據輿論分析應該是腦死亡,只剩一具插著管子維持的軀體了),在高層內的江系勢力正在土崩瓦解,中共即將告別江澤民的時代。對於胡溫而言,以前沒有參與迫害法輪功,並且以2005年公安部39號檔的方式給自己預留了後路,也僅僅只能算是一個權宜之計,遠遠沒有滿足人民所需要的結束迫害、審判犯罪者、尊重人權、恢復憲法所賦予的公民信仰自由的基本訴求。江澤民的死預示著胡溫必須面對的這個終極選擇已經到來,以何種方式結束對法輪功的迫害、將真相告之天下,如何評價江澤民,如何處理江澤民的迫害政策而導致的各種嚴重的社會問題,是這個終極選擇的核心問題,也是人們關注的焦點。

中共在江澤民邪惡的發動這場針對“真、善、忍”正信的迫害運動中葬送了自己,其存在的任何一絲合理合法性資源都已經在這場運動中喪失殆盡,試想想,一個民族如果容忍一個以“真、善、忍”為敵的政權繼續存在下去,將一個迫害“真、善、忍”的政治流氓樹立為偉人,那麼這個民族也就失去了在歷史中存在的資格。江澤民早已經在中國人民心目中死去了,他早已死在萬民唾駡的譴責聲中(無論他現在的頭腦和軀體還有沒有新陳代謝),中國人民也絕對不會選擇中共這架邪惡的殺人機器像達摩克利斯劍一樣繼續懸掛在自己的頭上,人民的怒火現在就象一座蓄勢待發的火山,而統治者如果面對人民的訴求不理不睬,繼續逆天而行,與民為敵,那就相當於觸發了這座火山的導火索。

江澤民的死,意味法輪功問題到了必須解決的時候了,胡溫必須拿出最終的解決方案以給人民一個滿意的交代,給歷史一份完整的答卷。其實無論胡溫怎麼做,都改變不了歷史的發展趨勢,隨著江澤民的死,中共的陽壽也已經到期了,胡溫不去解體中共,不做戈爾巴喬夫和葉利欽,那麼就會有其他人去做,胡溫的選擇只能決定他們自己的命運,這將是慈悲的上蒼給予他們的最後一道選擇題。也許,一個清算江澤民的審江通告是最合適的選擇!

真、善、忍的力量能使一切邪惡解體滅亡。善惡有報是天理。胡溫何去何從,各級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人何去何從?我們拭目以待。

文章來源:《明慧網》

(明慧網編注:本文供讀者參考,不代表明慧網的觀點。)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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