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學生停學人次上昇 家長求審查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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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7月31日訊】頑皮學生的父母希望教育部審查其學生停學的處理程序,他們認為該系統是「繁瑣、極端複雜和帶有歧視性的」。由於學生停學率的上昇,父母希望學校能提供在校停學,使那些被停止上課或參加活動的學生仍然能呆在學校。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教育部的數據顯示,在過去5年,紐省公立學校學生停學4天以上的人次上昇了33%。在2009年,有將近1.5萬人次的停學,停學天數從5天至20天不等。數十名殘障學生的父母正在對其孩子遭受的所謂不公平停學采取法律行動。

上週末在塔姆沃思(Tamworth)召開的年會上,紐省家長與公民協會聯盟在考慮是否向教育部請願,要求徹底審查停學處理程序,尋求更大的程序公平性和與父母更明確的溝通。

中央海岸的家長與公民協會希望將持續的不守紀律定義為「10週內持續的不守紀律」。其主席布朗麗(Sharryn Brownlee)表示,持續的不守紀律這個概念讓父母和孩子不理解對他們的期望是什麼。布朗麗還突出強調當孩子被停學或開除後,或家長提出申訴時,學校需要與父母有簡單、直接的溝通。

該聯盟還對某些學校采取的校內停學問題進行投票。

新南威爾士大學的高級教師卡明(Terry Cumming)表示,如果學生反覆停課將使他們學業落後到4個年級。她認為停學是一個誘人的選擇,因為它「讓每個人喘口氣……是一個快而容易做的事情」,但是,這忽略了學生的不良行為,並沒有使之改變。

在美國,在校停學得到有效地利用。停學期間被用來對學生的行為問題、社交技巧和發怒予以調教。

西悉尼大學教育學院的多比亞(Brenda Dobia)認為,有比把學生送回家「更好的選擇」。 「父母常常因工作或不在家,停學可能意味著學生無人監管,這並不能幫助他們。」她說,「另外,通常那些自控力較差的孩子有很難融入學校的問題,停學衹能更疏遠他們,使他們更難融入。」

教育部發言人表示,讓學生不上學或不參加活動可能「不合時宜」,但又說:「停學是暫停上學校。」據悉,教育部有22所學校停學中心,提供行為矯正、技能開發和對長時間停學學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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