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26日訊】(中央社台北26日電)中國大陸近30年來有4000多名官員捲款潛逃,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指出,這些外逃官員總共帶走500多億美元(約新台幣1.4兆元)。
人民日報海外版報導,80年代末開始,許多官員因經濟犯罪,捲款潛逃一去不回,「聚斂財產—海外安家—資產轉移—擇機出逃—滯留不歸」,是大陸貪官外逃的固定模式。
中國社科院「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重大對策研究」課題組的資料顯示,中國大陸目前有4000多名官員潛逃海外,中共中紀委統計,這4000多名官員帶走資金達500多億美元。
過去潛逃官員層級較低,近年卻有逐漸向高層蔓延的趨勢,廳處級主管增多。如大陸前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高嚴,前海南省財稅廳廳長劉桂蘇等人。
另外,逃走官員中,多數出身金融體系、國有企業,尤其是大、中型國有企業的負責人,這些人占出逃官員人數7成以上。
報導指出,「大尾」貪官外逃的目標多數集中於美國、澳洲、加拿大等國家,以及中美洲一些國家和太平洋島國。某些特定地區聚集眾多外逃貪官,形成具有中國大陸特色的「貪官一條街」、「腐敗子女村」。
比較「小號」的貪官則逃去周邊國家,如泰國、越南、緬甸、菲律賓、蒙古和俄羅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