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違約告急 學者挖出百年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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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7月9日訊】(中央社華盛頓8日法新電)專家表示,若美國民主及共和兩黨8月2日前未達共識、提高舉債上限,白宮可能搬出憲法中鮮為人知的一項條款,以避免走上毀滅性違約。

美國財政部長蓋特納(Timothy Geithner)和法律學者翻出具有143年歷史的條款,指這是可避免債務違約方式。當初是為解決血腥南北戰爭後依然分歧的美國,才擬定出這項條款。

分析家表示,但訴諸於這方式,將引發國會和白宮誰有權控制聯邦政府荷包的憲法危機。

美國債務於今年5月來到14.29兆美元上限。此後財政部採特別措施,政府才得以持續支付各項開銷。

財政部說,除非8月2日前通過提高舉債上限,否則愈來愈多的開支及償債義務將被迫走上違約一途,恐連帶危及全球金融體系,並產生災難性連鎖反應。

但若無遲遲無法打破僵局,美國總統奧巴馬可不可以不理睬舉債上限,繼續借更多的錢?

有法律專家引用1868年通過的憲法第14修正案,認為奧巴馬可以這麼做。

第14修正案第4款明訂,「美國法律批准的公共債務合法性,不容質疑」。

喬治華盛頓大學(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法學院教授布坎南(Neil Buchanan)表示,這代表政府付款義務不得因某些「任意限制」而取消。

布坎南昨天在專欄指出:「若國會制定法律、設有公共義務,就必須履行這些義務。」

進一步來說,有些人建議,這條法律或許使得「舉債上限」本身就違憲。

本週推特(Twitter)鎮民大會中,有人跟美國總統奧巴馬提出相關問題。曾任法學教授的奧巴馬強調,國會必須達成協議。

「我不認為應該搬出憲法問題。國會有責任確保我們會支付自己的債務。」(譯者:中央社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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