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2日訊】(新唐人記者李韻打訪報導】早前,杭州村民黃軍齊和同鄉從杭州坐火車到上海打工,下火車就被上海金山幾個便衣警察抓捕,被關在派出所鐵籠子裡,第二天被警察提出來嚴刑逼供,慘遭毒手被打昏受傷,惡警通過法院要和他們庭下私了,他們不接受,直到目前法院仍未下判決書追究惡警的責任!
2011年3月22晚8時左右,黃軍齊一行九人剛從杭州坐火車來到上海,在金山朱涇鎮新匯街就被幾個上海便衣警察抓捕,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他們被抓後被強行跪在大街上,直到警車來後把他們帶去派出所。到派出所他們才知原來3月8日有人打架了,他們作為犯罪嫌疑人被接受調查。
抓進派出所後把他們分別關在了鐵籠子裡,直到第二天8點開始審訊。
走出鐵籠警察用手銬將黃軍齊雙手反拷帶入一審訊室開始嚴刑拷訊,問黃軍齊是怎麼來的,黃說3月8號還在杭州,昨晚(3月22日)剛到上海,話沒說完有個警察跳起來一腳把黃揣倒在地,說:「你他媽的不老實」;另一個警察用腳踩住黃的後背把手銬往上提,黃痛的大叫救命,那兩個警察得意的大笑 。
其中一個講,當今社會,警察打人是很正常的,為什麽刑警的刑是一個開字和一個刀字合成,那就意味著警察就像外科醫生一樣給人開刀的。
過了一下,又有一個警察進來把黃拉起來叫他下跪,黃說:「作為一個公民,有義務配合你們調查,但不會下跪。」那人上前一下拉住我的頭把他摔在地上,開始拳打腳踢,直到黃被毒打的昏死過去。
黃蘇醒後頭暈耳漲,聽力下降,聽人說話都吃力。下午3點左右,黃和被抓的另外幾個被放行。他和一起被抓的同鄉獲得自由後驚懼得立馬逃離了上海
回到杭州後,黃和同鄉感覺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黃的耳朵經法醫鑒定內傷。
按中國法律規定,警察嚴刑逼供致人受傷應追究刑事責任,黃到法院起訴上海金山公安分局,法院開庭但直到目前仍沒下判決書,那兩個打人惡警通過法院和他們談,要求庭下私了,他們沒有答應惡警花錢了事要求,不願再看到無辜的人和他們一樣遭惡警毒手,蒙受不白之冤!
所以他和受害同鄉一致要求侵害人權的上海金山警察公開賠禮道歉,登報為他們消除影響,追究打人惡警的刑事責任,對受害者進行適當賠償。
黃說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希望法院早下判決書,嚴懲惡警,還他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