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又有員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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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7月2日訊】因多起員工跳樓自殺事件而聞名的深圳外資企業富士康,近日又傳出一名23歲的員工在宿舍洗澡時猝死的不幸事故。死者家屬表示,死亡原因是因爲長期加班造成的過度疲勞。

死者名爲陳龍,6月25號死亡。陳龍的親屬對外表示,陳龍從六月一號直至死亡,每天加班2個小時,短短25天總共加班66個小時。

在深圳開辦春風勞動爭議服務部而且在距離富士康不遠的地方設立辦公室的張治儒先生表示,在深圳的工廠一個月加班66個小時並不算太多:

“因爲我們所知道的一個月的加班時間達到80個小時甚至100個小時的還是比較普遍。這個事件家屬的看法認爲是因爲工作強度太大造成死亡,有這種可能性。因爲 每一個勞動者個人的體質不一樣,他可能對工作量的承受力也不一樣,也有可能因爲工作勞累造成並引發他的身體的其它疾病,促成他猝死,這種可能性也是有。”

中國勞動法規定,企業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情況屬實,陳龍一個月加班時間累計66個小時已經遠遠超出法律的規定。

設在美國紐約的中國勞工觀察組織負責人李強表示,不排除是因爲工廠違反勞動法規定,陳龍在長期的慢性疲勞中累死。

“在中國像這種死亡的案件很多。最近,在這一個月之內我們就發現有幾起。因爲勞動強度加大了,造成員工更疲勞,因爲漲了工資,但是最後跨國公司沒有增加價格, 還是以前的價格。這樣迫使工人在以前的速度內生産更多的産品,在這樣的情況下,員工就被迫超強度的工作,這樣就造成員工身體一直處於疲勞狀態。有些是直接在工廠裏面就死亡的,也有回家死亡的,因爲回去之後身體調整不過來。”

去年6月,一名猝死的富士康工程師也同樣被指因爲連續加班而過勞致死。李強早在去年中旬就稱富士康是“現代血汗工廠”。在李強看來,富士康“血汗工廠”造成工人猝死或過勞死不是個案,不是富士康一家。

“絕對不是富士康一家公司的問題,我覺得是現在整個中國的很多外資企業都面臨這種問題。富士康只不過是被別人注意到而已。實際上現在整個中國的企業的情況都是這樣,特別是小的工廠。”

說到中國企業中員工的過勞死和猝死問題,深圳的張之儒也認爲,富士康其實並不是最差的,最近一兩年在提高員工福利待遇方面富士康已經做了不少改進工作。如此說來,中國比富士康問題還要嚴重的工廠企業還沒有被曝光,富士康只是冰山一角。

針對現在死者家屬與富士康就責任賠償的談判還沒有結果一事,張治儒表示,富士康最終肯定是要賠償的,問題是最終賠償多少。

“按照規定,員工勞動的死亡,哪怕是跟工作沒有因果關係,按照中國的法律還要負擔撫養費、喪葬費之類的賠償。在深圳應該也就是三萬多塊錢。最低的標準,當然可 能和富士康的情況不一樣,家屬可以利用其他的方法,比如說富士康可以用其他的人道主義的角度,它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之外給家屬一些經費補償。這種可能性也是有的。”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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