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曉軍:隨想-黨之中國與黨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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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6月30日訊】五千多年“文明”史,值得驕傲嗎?其實,這五千多年,不都是皇權的歷史?不都是奴役的歷史?不都是鎮壓的歷史?不都是野蠻的歷史嗎?

掙扎呀,奮鬥呵!好不容易趕走了皇帝,卻又成了黨國。終于有黨開明了,卻又遠在台灣。

中國,不依舊是權之國、黨之邦?

如果沒有革除皇權意識的開明、勇氣與制度,中國的任何黨派,都不要奢談為民,也不必試圖改變什麼。

任何改變,從黨內開始、從黨魁開始;而後,是黨的高級幹部……直至普通黨眾。

改變中國,是指改變社會,而不是改變人民。

“沒有落後的群眾,只有落後的幹部”。沒有腐敗的百姓,只有腐敗的官員;沒有虛偽的人民,只有虛偽的領導。

批評他人,不如檢討自己;教育社會,不如教育黨自己。

“改造國民的劣根性”,不如改造社會制度的罪惡性。我提出:從“打倒魯迅”開始!

國民,就是吃飯、穿衣,生兒、育女……沒事,再找點樂子、樂呵樂呵。這就是國民的全部涵義,除非你把她妖魔化。

群眾不需要教育,百姓沒必要提高。什麼“主義”、“道德”、“素質”……踏馬的,有多遠滾多遠!

人民,不可能被改造。誰也無法改造人民,即使你是神。

中國之黨,是中國的罪孽。因為,幾乎所有的黨,都覺得自己可以領導人民,把自己凌駕于百姓之上。

其實,政黨不過是願意玩政治的人的集合體,一幫玩命、賭明天的人的社會部落。

隨你信仰什麼,都超不出這個定義。

黨之惡,在于它是組織以幫會之力,對付芸芸眾生。如果強調黨的利益,其惡就不可能改變。

黨之惡,更在于成群結隊、打家劫舍、掠奪社會、坐地分贓、長期把持、頑抗到底……還美名其曰:這是革命。

任何政黨,都是公開或不公開、貌似合法的黑社會。

民主集中制,就是把良民都集中到黨內,把優秀黨員提拔起來做官……再把貪官開除出黨,還給社會。

這樣的制度,事實上是掠奪社會“優質”人力資源。剩下的中國社會,就只能是黑社會。

然而,這卻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一個社會的紅利,本該由統治集團、知識分子、老百姓三部分人分。其他人從屬于這三部分人。

毛時代,一次次剝奪知識分子的紅利;鄧時代,還給了知識分子分紅權。而如今,則是知識分子掩護統治集團不給老百姓分紅。

分不到紅,還被搶地、搶女人。

戰時,黨是勇士集團;平時,黨是謀利集團。

因而,一般都是在取得政權的路上,人們謳歌黨;而在取得政權之後,人們詛咒黨。

能否在取得政權之後解散黨呢?這不可能。沒有一個政黨這麼傻,也無法面對犧牲者。然,逝者能得幾何?

如果組建一個黨,能在黨的結構與黨內制度上解決“黨之惡”;那麼,你的黨就是“人民黨”。

如果組建一個黨,能在黨和國家關系及黨的利益和群眾利益上解決“黨之惡”;那麼,你的黨就是“中國社會進步黨”。

果以上這兩點,你都做不到;那麼,你也不過是個騙子黨。

不群居,就不會有人類社會。而群居,則必弱肉強食。權力,就是弱肉強食的結果、體現與象征。

神權、王權博弈了幾千年,結果被資本淡化。

資本沒有主義。如果有主義,真該感謝資本主義!因為她孵化出了兩只小鳥,一只叫“自由”,一只叫“民主”。

注:本篇為《顧曉軍,九月隨想(三五)》

顧曉軍 2011-4-22~24 于南京

(文章源:本人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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