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洛:19年後三峽工程兩派的第一次公開討論

【新唐人2011年6月24日訊】時間:2011年6月2日

地點:北京中國政法大學

內容:三峽工程的利與弊 —–我國水利問題與對策,《薊門決策》論壇第13期

人物:主持人—何兵(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參與者:張博庭(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副秘書長);點評:何格高(三峽工程綜合經濟評價論證專家組成員);金紹綢(地理學家);禹雪中(國家水電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教授);湯耀國<暸望>新聞周刊資深記者;任星輝(北京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王永超(搜狐網新聞中心主編);張傳文(南方都市報資深記者)等

意義:這是文化大革命之後,水利部、湖北省重新提出建設三峽大壩三十多年以來,三峽工程主上派和反對派第一次在公眾場合的對話,討論和辯論,也是三峽工程決策之後十九年的第一次。

雖然它不是在中央電視臺或者是鳳凰衛視的演播室中,而是在中國政法大學的一間普通教室中,雖然它的觀眾並不多,在場的主要是中國政法大學的學生、研究生和老師,雖然它在網上觀看的人數也不是很多,但是它的意義十分重大。

一、誰能評說三峽工程?

參加《薊門決策》論壇的有各方面的人士,有搞水利水電的,更多的是不搞水利水電的,主持人是個法律人。

三峽工程,誰能評說?

記得三峽工程決策之前,著名的女作家張潔就對三峽工程發表過一些看法。馬上就有人說,您是作家,又不是水利專家,您懂什麽?後來張潔就不敢對三峽工程說三道四了。

記得還有一個大學畢業生,叫王小寧的,是華東工程學院畢業的,寫過關於三峽工程的文章,相當有水平,但是給抓到監獄裏去了。

戴晴是個記者,是三峽工程的反對派,編輯了一本關於三峽工程的書,卻被當作六四學生運動的幕後黑手抓入了秦朝監獄,她編輯的這本書也被焚燒了。

汪永晨也是個記者,關心中國的生態環境保護,有人說她不懂水利,不許她發表觀點。

有人說,現在反對三峽工程的都不是搞水利的,而是搞環境的。其實不對。三峽工程反對派的中堅,就有很多人是搞水利的,如黃萬裏,如陸欽侃,如金永堂。而搞環境的也並不一定都是反對三峽工程的。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生態環境組的結論是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但是許多弊病是可以通過人為的措施加以減輕的。後來這個報告因為一個所謂程序上的錯誤而被否定了。又成立了一個生態環境組II組,組長方子雲,是個搞水生環境的老專家,他就按照上面的意思新寫了一個三峽工程生態環境影響報告,結論變成了利大於弊。

正如主持人何兵所說,三峽工程不是專家決策,而是政治決策。

關心三峽工程,本身就是政治。很高興看到許多大學生、研究生關心三峽工程,關心三峽工程的決策,關心三峽工程所涉及的人。

參加討論的有一位嘉賓名叫任星輝,是一位學法律的80後。很多中國老百姓不知道建設三峽工程的錢直接來自百姓的錢包。2009年,任星輝為了一個科研題目,分別向財政部與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公開截至2009年10月,財政部為三峽工程建設撥付各筆資金的數額、用途及總額;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每年的收支、結余和歷年匯總情況;征收電力附加的各省每年繳納的電力附加分別是多少;三峽工程中樞紐工程、輸變電工程和庫區移民工程的累計投資分別是多少等。但財政部與三峽建設委員會都拒絕了其要求。隨後,任星輝便向財政部申請行政復議。2010年1月16日,任星輝收到財政部的快件,對其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不予受理。十天之後,任星輝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請求判決財政部依法公開三峽工程建設資金相關政府信息。經過幾個月的等待,法院回復稱不予受理。

老百姓給三峽工程的投資,現在成了一個股份公司的資金,但作為投資人的老百姓卻不持有股份。為什麽財政部不回答任星輝的問題,因為財政部的代表也是股份公司董事會的成員。

雖然任星輝沒有達到他的目標。但是潛在的影響很大。這次國務院在公布三峽後續工作規劃時,也有條件地承認了三峽工程帶來的一些不利影響。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麽國務院要承認一些不利影響。如果三峽工程真是一些人所說的利大於弊,那麽國務院可以從三峽工程中獲利,而這利又遠遠大於弊,國務院有足夠的財政空間,可以從預算內拿出錢來,實施一些措施,彌補三峽工程的一些不利影響。但是三峽工程並不是利大於弊,預算內沒有周旋的空間,國務院要繼續為三峽工程擦屁股,彌補不利影響,只有繼續向老百姓收錢。收完這一期的一千多億元,還有後續的,還有後續的後續,是一個無底洞。

以前為三峽工程向老百姓收錢,是偷偷摸摸的,起碼老百姓不知道。這一次還要繼續收錢,偷偷摸摸不行了,因為任星輝已經叫號了。當公民使用法律的武器,要求知情權,政府就無法搞黑箱作業了。這就是國務院不得不承認三峽工程的一些不利影響的根本原因。

二、公開討論的好處

《薊門決策》論壇關於三峽工程的利與弊–我國水利問題與對策的公開討論,它有一個最大的好處,就是聽眾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認識三峽工程,思考問題,學會做出自己的判斷。

公開討論的前提,就是思想自由,言論自由。沒有思想自由,言論自由,怎麽會有公開的討論呢?

1984年李鵬出任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三峽工程籌備組組長,代表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做過一個規定,關於三峽工程的不同意見只能內部進行。對工程有反對意見,只能象過去的大臣一樣,上諫,不能讓老百姓知道,不能上萬名折。乍聽起來,不錯,對支持和反對的兩方都公平。但是忘記了最根本的一條,如今是公民社會,公民有知情權,支持和反對的專家們,支持和反對的政治家們,都有責任將他們的觀點告訴公民。同時公民也有發言權,並非政治家和專家說了算的。

三峽工程反對派的一個錯誤,就是老老實實地遵守了這個只搞內部討論的規定。李銳寫了一本反對三峽工程的書,沒能在北京出,回老家湖南找老關系出版了這本書。這件事被李鵬告到總書記胡耀邦那裏。盡管胡耀邦和李銳是老鄉,是好朋友,盡管胡耀邦根本就沒有看過這本書,但是有黨的紀律在那裏,胡耀邦還是得用黨紀處分李銳。

1991年,中共中央覺得現在是時候了,可以取消搞內部討論的規定了,可以在公眾場合宣傳三峽工程了。於是中共中央成立了一個象610那麽的三峽工程宣傳領導小組,中宣部副部長張際春為組長。中國媒體上發表的關於三峽工程的文章,影視材料都要經過這個領導小組的審查批準。完全一面倒的宣傳,沒有反對派的意見。什麽“長江滾滾向東流,流的都是煤和油”,什麽“三峽工程可使中下遊免遭滅頂之災”,什麽“萬噸輪船從上海直達重慶”。象三峽工程照亮半個中國的宣傳,配有一張示意圖,以宜昌為中心,畫一個大圓,把北京、上海、廣州都包括進去。有網民說,他當時看到這副圖時很激動,以為以後用電不要錢了,因為他家就在圓圈內。這張圖,就是來自這個宣傳領導小組。

只有公開的討論,才是正確決策的最基本的保證。而關於三峽工程的公開討論,是在三峽工程決策後的第十九年才發生。雖然來得晚了,但是畢竟是開始。其意義十分重大。

--新唐人首發。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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