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中國治行賄應禁購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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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6月23日訊】有調查指出,中國購物卡賄賂案件所佔比例逐年上升,購物卡實名制雖然從6月1日起開始實施,但治腐效果不彰,學者指出,禁止發行購物卡,才能防治腐敗,因為政府部門和商家是購物卡受益者,因此政府部門沒有決心下令禁止。

據報導,北京市石景山區檢察院之前發佈的調研報告顯示,近5年來查處的行賄受賄案件中,購物卡賄賂案件所佔比例逐年上升,2009年這一比例竟超過八成。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彭澎:「把購物卡當行賄送賄的工具,因為要迴避發錢會帶來的稅收,還有濫發獎金,濫發福利,購物卡本身嚴格說他是腐敗的,最好的辦法是完全禁止發行購物卡。」

很多人認為購物卡實名制對於要行賄受賄的人沒有甚麼約束力。

彭澎: 「實際上有關管理部門的決心不夠大,好比說我們很多的管理部門可能經常接受購物卡,很多大型的商場,出售購物卡可以換取比較多的利益,權力部門他是收卡單位他也是受益者,所以我們有很多的阻力。」

彭澎還提到腐敗在中國隨處可見,如公款消費、公車私用等,反腐敗只能靠制度和司法,購物卡只是形式和工具而已。

彭澎: 「我們現在很多腐敗行為,都是我們制度的漏洞或者是我們處罰的力度不夠,為甚麼香港的廉政署能夠做到,我們國內的紀委做不到,應該說我們制度層面上是有問題的。」

從6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購物卡實名制,規定不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

新唐人記者李玫、特約記者王倩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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