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21日訊】無國界記者:中華電信保證新唐人電視臺節目可以繼續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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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中華電信在2011年6月20日公布,將通過從2011年8月起投入使用的新衛星保證新唐人電視臺節目播出的决定,無國界記者表示贊賞。臺灣當局是中華電信公司的主要股東,新衛星將代替正在使用的NTD-AP衛星,公司協理陳惠燕言宣布新唐人電視臺是新衛星的客戶。
無國界記者表示:“目前我們對得到的初步信息表示滿意。臺灣政府表明了他們可以有效地采取行動捍衛自由發布和接受新聞的權利。儘管如此,我們等待正式簽字,如此才能爲這個問題畫上圓滿的句號。”
在4月11日的公告上,中華電信以“技術原因”爲由拒絕和新唐人中文電視臺續簽合約,稱帶寬不足。5月20日,無國界記者致信臺灣政府要求其重新作出决定。因爲NTD-AP衛星不僅向臺灣播放而且也面向中國大陸,節目中包含批評中國共産黨、鎮壓西藏和法輪功的新聞。
一家臺灣電信公司拒絕播放新唐人亞太電視臺的節目
5月25日
無國界記者向臺灣當局發出呼籲,要求其對停止播放新唐人亞太電視台節目的舉動做出解釋,該亞太電視臺通過臺灣衛星播出。在一封給臺灣行政院長吳敦義的信中,無國界記者認爲中華電信公司可能執行歧視政策,幷對此表示擔憂。
中華電信是臺灣主要的電信企業,宣布不會與新唐人亞太電視有限公司(新唐人亞太電視臺)續簽轉播合約,原因是新衛星的“技術限制”。2011年4月11日,在擁有通訊衛星ST-1、ST-2企業發布的一篇公告上,中華電信表示不能和新唐人亞太電視臺續簽2011年8月9日到期的合約。新唐人亞太電視臺用國語播出,主要面向臺灣和中國大陸。
無國界記者表示:“中華電信對外宣稱不續簽合約的原因與其新衛星的技術能力不符,不禁讓人猜測其背後的真正原因。這次事件和法國的歐洲衛星公司(Eutelsat)停止向新唐人亞太電視臺提供服務的事件非常相似,不能不令人産生最壞的聯想。經證實,中國當局參與了歐洲衛星公司事件幷施加壓力,目的是讓新唐人亞太電視台的節目停止播出,之前中國當局已經多次詆毀該亞太電視臺。如果這次舊事重演,作爲中華電信重要股東的臺灣當局,其公信力必然嚴重受損。”
2011年4月11日中華電信給新唐人亞太電視臺的信中說,準備代替當前衛星的新衛星ST-2帶寬不足,公司別無選擇只能减少客戶。然而,中華電信在2010年3月12日介紹新衛星ST-2時表示新衛星性能比ST-1明顯增强,能够覆蓋更大的面積,傳輸能力提高,擁有更强大的無綫電應答器以及更大的帶寬。新衛星的使用目的是鞏固其在東亞電信領域的領先地位。
根據亞太電視臺的統計,新唐人亞太電視臺在臺灣有3700000用戶,在2008該亞太電視臺年已經是法國的歐洲衛星公司停止衛星轉播的受害者。新唐人亞太電視臺自從2007年8月創建以來,整體觀點與中國官方媒體大不相同,一直播報關于人權問題的新聞,比如西藏的高壓統治,對法輪功、基督教的鎮壓。
臺灣在2010年無國界記者評選的世界媒體自由排行榜上位居第48位。
2010年10月,公共電視服務(PTS)董事會解雇了Sylvia Feng的總裁職務,無國界記者曾經提醒政府注意遵守曾經做出的“保護公共媒體獨立性的承諾”。
──原載《無國界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