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清泉編譯)根据瑞士信息(Swissinfo)5月26日报道,瑞士政府在本周早些时候宣布将不再继续与第三国政府就人权问题举行单独对话的做法,而决定将其纳人瑞士总体外交政策。
瑞士外交部发言人指出:与第三国政府就人权问题举行单独对话的政策太抢眼,虽说是旨在寻求第三国有关人权标准的改善,但该做法却忽略了双边关系的具体情况和第三国有关事态的最新发展。
瑞士外交部指出终止单独双边对话方式是为了将人权问题纳人瑞士外交政策各有关领域,更有效地推动瑞士人权观念的影响力。
瑞士国会的一些成员强调这一决定反映出政府在过去十年里人权问题单独对话收效甚小。另一些成员则赞许政府的这一决定。他们认为政府给所有的外交官在与第三国进行外交和经济政策的交往过程中提出人权问题的权利有利于推动瑞士在国际人权方面的努力,特别是在对外经济政策交往中也考虑到人权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政策发展。
日内瓦人权组织(非政府组织)负责人A.Zoller赞同瑞士政府的这一决定,认为这一政策的调整是基于过去努力的经历。他举例说:所有的国家,无论大小,都对中国的人权做法有异议,他们也都对中国政府提出来了,可是,中国政府就是不愿意谈这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相应调整对话方式是进步。
瑞士国会外交事务委员会的成员D.Fiala指出:外交部就人权问题与第三国政府对话经历反映出瑞士单独对话政策至今对中国和伊朗等国家没有产生任何积极影响。
已退休的瑞士外交官F.Nordmann指出:人权记录不好的国家借口选择合作伙伴、随意修改人权会议日程、打“欧盟”竞争的牌等,迫使瑞士政府不得不调整人权政策的做法。他认为:经过长时间的考虑,政府终于把人权问题提到外交政策重点位子上了;政府已经认识到人权是国家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内容。
Nordmann补充到:放弃单独对话的政策将有利于瑞士更积极地参予和推动多边人权活动,例如,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活动,和欧盟联手推动国际社会对人权的尊重,因为欧盟有足够的实力。
瑞士政府与第三国就人权问题进行单独对话的政策是联邦委员会委员、兼任外交部长Micheline Calmy-Rey首先提出来的。作为人权政策的基石,该政策的目的主要是要和伊朗、中国、越南等国举行单独对话,敦促其改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