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19日訊】(中央社紐約18日綜合外電報導)國際貨幣基金(IMF)總裁斯特勞斯•卡恩(Dominique Strauss-Kahn)被控意圖強暴1名飯店女服務生,日前被判不准交保,他的律師團明天將試圖再次替他爭取短暫自由。
律師團提出的條件包括以100萬美元現金交保,之後配戴電子腳鐐,24小時軟禁家中。條件相當嚴苛,就是為了說服法庭他不會棄保潛逃。保釋聽證會明天於紐約州最高法院召開。
目前尚無法確定斯特勞斯•卡恩能否出席聽證會。他自16日起遭拘留於紐約里克斯島(Rikers Island)監獄,預計20日出庭。若遭定罪,斯特勞斯•卡恩最高可能面對25年刑期。
遞交文件裡還包括斯特勞斯•卡恩簽署的宣誓書,表示若他沒有回法院報到,將放棄對抗引渡的權力。
文件裡還包括更多14日案發當天的時間表。指稱斯特勞斯•卡恩在下午12時28分結帳離開位於紐約時報廣場附近的索菲特飯店(Sofitel),前往「數個街區外」赴先前定下的午餐約會,約在12時45分到達。
執法消息來源告訴路透社,飯店約在1小時後報警。對此,紐約調查人員正在盤問背後原因。
執法消息來源告訴路透社,調查人員認為女服務生在中午過後不久,進入斯特勞斯•卡恩的套房。
到了12時29或30分,飯店攝影機和目擊者都顯示斯特勞斯•卡恩倉促離開,甚至沒到櫃檯去報到,直接搭上1輛計程車。消息來源稱,調查人員認為,女服務生幾乎是立即向多名飯店人員報告這起性侵案。
但執法消息來源告訴路透社,根據警方資料,飯店在下午1時32分撥打第1通報案電話。在電話裡,飯店保全表示要報告1起性侵案。警方在13分鐘後抵達。
消息來源表示,對於飯店為何延後1小時報案,他們推論出2項可能性。
第一是,受害者非常沮喪,而她的說詞又太令人震驚,因此飯店管理人員直到1小時後才信服她的說法,決定報警。
第二項可能性,消息來源表示警方認為較可能的是,這家法國連鎖飯店的管理人員不願意太快報警,損害這位法國大人物的名聲。
案情的最新進展方面,則是警方與飯店消息表示,在女服務生進入房間前,房裡還有1名飯店職員,但在女服務生進房前離開房間。
法國警方消息來源說,14日當天,當女服務生來到斯特勞斯•卡恩的豪華套房門前時,「房門半開著」。
熟悉飯店的消息來源說,女服務生「推開房門,有1名員工正在清理套房內的早餐,他告訴她可以來打掃房間。」
於是「女服務生推著推車回到房間,這時另1名員工已經離開」。
消息來源說,飯店「僅在大廳和會議室所在的1、2樓」架設監視攝影器,因此「走廊、房間或套房」都沒有裝設。
美國調查人員表示,女服務生進入房間時認為裡頭沒有人,但當時斯特勞斯•卡恩是在房間另一頭的浴室沖澡。
警方今天也仔細檢驗從飯店蒐集到的體液等證據。警方將女服務生帶回案發地點,採集到這些證據。美國廣播公司(ABC)報導,警方讓她指向斯特勞斯•卡恩企圖強迫口交、及她吐出來的地方。
報導指出:「目前這些體液已送驗。」
「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報導,警方也將房間內1條地毯的大塊區域帶回檢驗分析,並擦拭可能有斯特勞斯•卡恩DNA的水槽。
報導指出,檢方還帶走拋棄式隱形眼鏡、用過的牙籤、水杯、以及一小塊沾血繃帶。
但即便檢方掌握證據,斯特勞斯•卡恩的大牌辯護律師團,仍有許多可能很有力的牌,可以反駁飯店女服務生的指控。
現在獄中獨居房的斯特勞斯•卡恩看似危殆,但等到訴訟的時候,明星大律師布拉夫曼(Benjamin Brafman)領導的法律團隊,將以嫻熟的技巧,挺身而戰。
專家說,到時候,發現自己水深火熱的恐怕是所謂的被害人。
大部分的性侵案,檢察官從一開始就處於不利地位,因為這起所謂的事件發生在私人空間。
美利堅大學(American University)華盛頓法學院(Washington College of Law)教授史密斯(Brenda Smith)說:「性侵案非常難舉證,我認為原因之一是這種案子很少有目擊者。」
若檢察官沒有有力的物證,證明確時發生性行為,斯特勞斯•卡恩的律師的辯詞可能很簡單,那就是─什麼事情都沒發生。
斯特勞斯•卡恩是法國人,而女服務生來自法語非洲國家,這個事實有助於辯方說,這名女服務生有意願與斯特勞斯•卡恩發生性行為。
但所謂被害人的過去、在非洲的生活,還有據傳她住在紐約艾滋病患公寓的事情,都可能被調查。
史密斯說:「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她怎麼感染艾滋的?她是否是把毒品打進靜脈的吸毒者,或與許多非洲婦女一樣,他們是被父母垂直感染的?」辯方律師將研究她之前是否參與性工作。
對於疑似感染艾滋的指控,女服務生的委任律師提出反駁,表示被害人的艾滋病毒HIV檢驗並非呈現陽性,也沒同意與斯特勞斯•卡恩發生性關係。
「紐約每日新聞」(New York Daily News)報導,卡恩案的32歲被害女子傳言住在布隆克斯(Bronx)專門收留艾滋病患的住房內,她的律師夏皮洛(JeffShapiro)在「今日」(Today)節目上反駁「絕對沒這回事」。
夏皮洛說:「她住在布隆克斯分租公寓內,那樣說實在太離譜。」
對於斯特勞斯•卡恩的律師宣稱,沒有證據證明「強迫性行為」。他說:「在那間飯店房間發生的事,沒有哪件事是兩情相悅的。」(譯者:中央社戴雅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