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9日訊】這兩天看到新唐人電視台有一則中國四川的新聞,令人覺得不可思議。
事件是在四川省射洪縣,當地最好的一所高中教師去參加優秀教師表彰會,當他快到目的地時,突然遭7名警察暴力圍毆,導致其全身受到重傷。當時這位老師本人及在場的其他老師,均向警察證明他是學校老師,圍觀的民眾亦紛紛上前制止,但警察不但沒有拿出任何拘補証件,也全然不理會老師們的說明,蠻橫的說他是殺人疑犯,不但脫光其上衣,還打到全身傷痕累累,頭部重創。然後將其強行帶上手銬拖上警車。同行的教師氣憤的打破車窗,將其拉下車,又拖延兩個多小時才送往醫院,這位優秀老師至這篇稿件完稿時,狀況尚不樂觀。
官方之後的處理態度也極其傲慢,毫不以為意。結果引發以該校學生為主的萬人遊行抗議,圍堵縣委要求嚴懲兇手,又添一件中國大規模的群體抗議事件。
該地政府於是召開新聞發布會,稱是「誤抓誤傷」,而多家媒體就僅刊登官方的新聞稿,卻絕口不提政府處理不當引發萬人抗議的事件。同時政府開始嚴控網絡輿論。這個事件的網帖均被迅速刪除,連這個學校的網站都從百度網站上消失了。
這是一個偶發的事件嗎?有可能是的。抓錯人的事件,那裡都有可能發生。那麼這個事件很嚴重嗎?值得關切嗎?
其實,即使這真的是一個偶發的抓錯人事件,都可反應出原來中國政府的警察執法可以任意為之,他們不需要任何証件,不需要法定程序、當街即可隨便抓人、脫人衣服、任意歐打、致人重傷甚至致死?這是目無法紀?還是根本沒有法紀?
更嚴重的是,事發之後,中國政府仍然沒有什麼公正的法定處理程序,隨便扯個理由,「誤抓誤傷」,打發了事。人民不滿意嗎?那就嚴控媒體、封鎖網路;連學校網站一起封鎖。於是,整個事件就被消失了。標準作業程序顯然就是:濫權、暴力、謊言、然後封喉。
這不是一個個案的問題,而明顯的是一個體制的問題,這個體制特權橫行、目無法紀,已然黑社會化,成為披著制服革履的公家流氓。善良的百姓都是未來受害者的侯選人。
這樣的事件和議題唯有透過自由媒體發聲,才有可能讓受害者發聲,揭發和監督權力的濫用,也才有可能維護成千上萬的所有其他民眾的權益。否則,今天是射洪縣,明天就可能是任何一個縣。
事實上,這樣的事件確實不斷的在發生,2003年廣東的「南方都市報」勇敢揭發了中共竭力隱暪的SARS疫情;同年,「南都」又報導大學生孫志剛遭廣州市政府收容所暴毆致死事件,終於逼使中共頒發新法規,廢除了廣泛被認為是有弊端漏洞、並有違憲指責的收容遣送制度。
之後,這樣的事件似乎已較少出現,由此可見自由報導對於人權維護的重要價值。然而,這樣的自由報導僅是曇花一現。觸怒當局的南都總編輯程益中竟被拘捕關押。而以勇於進行調查報導知名的南方都市報高層即不斷頻頻被撤換,現在是否還能為這樣的事件發聲,就不得而知了。
全世界還有其他的主流媒體能夠報導這一類的事件嗎?四川射洪縣(這是唐代大詩人陳子昂的故鄉,他有一首傳頌千古的名詩「登幽州台歌」: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這個7個警察暴打教師的事件,在台灣所有的主流媒體,包括電視和報紙,都沒有看到相關報導。而新唐人的報導,幾乎是自由發聲、聲張正義、以及曝光惡行的唯一管道了。
然而,這個幾乎是唯一勇於發揮自由報導功能的新唐人電視台,它的台灣頻道竟被中華電信告知,將中止其衛星頻道合約,因此,它將無法透過衛星傳播其訊號。
具有高科技電信傳輸能力的台灣中華電信公司會沒有頻寛嗎?還是根本已成為扼殺近十四億華人、甚至全世界七十億人民新聞自由的共犯結構?中華電信有38%交通部官股,政府能坐視這家中國民國最重要的電信公司違反其自由市場角色、背叛台灣核心價值、危害台灣人民知的權利嗎?
美國國會共和黨資深眾議員、國際關係委員會分管美國外交政策監督和調查工作主席戴納.羅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特別為了中華電信公然宣聲不續約的態度,特別寫信給總統馬英九,說了一句重話:如果台灣不維護新聞自由?美國為什麼還要支持台灣?台灣要有獨立的自尊和價值,當然不是依靠美國的支持。自重然後人重之,自干墮落,人必侮之。因此,台灣每個愛護自由人權的人民都應該提出質疑:如果這個政府不能維護台灣的核心價值,這個政府存在的意義何在?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 轉自《大紀元》